广东/梅州-2026-03-10 00:00:00
梅州市梅县区中医医院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投放合作方案征集公告
我院拟在院内两轮车停车棚投放共享电瓶车充电桩,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合作方案,现邀请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积极参与本项目合作方案制定。
一、项目背景
为解决医院职工及患者两轮电动车充电需求,医院拟在院内两轮车停车棚区域投资建设智能化充电设施,提供安全、规范的充电服务。
二、建设方案
*.建设规模:预估新建**个两轮电动车充电端口,供应商需安装监控设施、消防器材等,保障充电安全。
*.方案要求:合作商提供方案应包含合作方式、运营管理、特色服务、收费、售后等内容的详细说明,另需提供投放设备及产品的具体参数、使用方法、能耗情况等详细资料。合作商需有技术熟练的专职维修人员保持设备稳定、安全、良好运转,包含与充电桩相关的所有设施日常养护或重新建设。
三、合作商资格要求
*.合作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自主运营的低速电动车智能充电平台及自主运营的低速充电桩安全监管平台;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与制造响应。若为制造商,合作商须出具制造商声明函;若为代理商,须出具制造商对本项目核心产品(充电桩)的授权,代理商和制造商不得同时响应。
*.具有低速电动车充电桩运营项目的同类业绩。
四、资料清单(详见投标文件)
*.营运方案(格式自拟,要求满足建设方案要求);
*.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第三条要求的相关资料)。
*.清廉投标承诺书;
*.具有代表性的同类业绩的有效合同;
(以上资料一正二副,均需盖公章确认,按顺序密封装订)
五、其他
*.合作商可在投递资料前自行到项目现场踏勘,现场踏勘过程的人员安全问题自负。
*.材料递交时间、地址:****年*月**日至*月**日(工作日:上午*:*****:**,下午*:****:**);于截止日期前将纸质材料交至梅州市梅县区宪梓中路**号医院梅冰医技楼*楼后勤管理办公室;或扫描为***格式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医院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投放合作方案”。
*.联系人、系电话:张老师,************/***********
梅州市梅县区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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