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6-05-28 00:00:00
我局于****年*月**日发布《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关于龙凤公寓及配套设施项目价值评估服务单位自行采购的公告》,截至****年*月**日**:**,报名投标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数量未达到*家,现再次开展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工作安排,我局拟收回位于平潭县海坛街道桂山庄二弄*号的一宗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平方米。现对其地上建构筑物在建工程龙凤公寓及配套设施项目价值评估服务单位进行公开采购,请符合条件的服务单位积极参与。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龙凤公寓及配套设施项目(未竣工)
(二)项目需求:对龙凤公寓及配套设施项目已完成的结构加固及砌体施工等主体改造内容进行价值评估。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投资约****万元,已支付金额约***万元。
(三)评估服务费采购最高控制价:****元。
二、竞价材料要求
报价单位需提供以下(一)至(五)项材料,缺少任一项材料或任一项材料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报价(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一)营业执照(报价单位在国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有效,经营范围需包含资产评估);
(二)报价单(详见附件*);
(三)承诺书(详见附件*);
(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报价单位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并由报价单位加盖单位公章);
(五)具有房地产估价机构二级及以上资质。
三、报价原则
(一)本次龙凤公寓及配套设施项目价值评估服务单位采购至少需*家报价单位提供报价,若资质合格报价单位数量不足*家,则本次竞价结束。
(二)各报价单位按不高于****元进行报价(报价为包干价,含税),按照最低价中标原则,报价最低者作为中标单位,如果报价相同,则随机抽取中标单位。
四、报名时间
****年*月**日上午*:*******年*月*日下午**:**。
五、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截止前,将要求提交的材料密封邮寄至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楼**层征迁与调查处(二)办公室(人工送达材料不予接收),收件人:金先生,联系电话:***********。
附件:*.报价单
*.承诺书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