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1#、2#及室外配套工程)澄清公告
2026-05-29
湖南/衡阳 变更澄清
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1#、2#及室外配套工程)澄清公告
湖南/衡阳-2026-05-29 00:00:00
澄清【机器管招投标】 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及室外配套工程)
信息来源: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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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招标计划】
发布日期: ****年**月**日
项目名称
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人名称
衡阳市陆地港物流有限公司
投资估算
****.****** 万元
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包括:*#仓储配套服务楼(综合办公楼);*#仓库(金库);配套基础设施
招标范围
施工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计划招标时间
********** **:**
其他
备注
本次公开的招标计划是本项目的初步安排,仅供各方提前知悉,提高招投标活动透明度,后期存在因故取消、变更的可能,具体情况以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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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疑澄清】
    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及室外配套工程)*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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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公告】
    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及室外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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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及室外配套工程)*澄清公告
公告类型答疑澄清公告发布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
变更/澄清说明“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澄清公告内容

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及室外配套工程)

答疑澄清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及室外配套工程)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于********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现对该项目澄清修改做如下说明。

问题:导入招标清单时造价软件提示“单位工程名称:*#仓库**#仓库*道路及围墙工程的招标文件中暂列金额明细合价与其他项目中暂列金额数值不等”,需要修改工程量清单重新上传。

答复:详见修改后的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均不变。

本次澄清答疑公告及答疑文件正文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相应进行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澄清答疑公告及答疑文件正文内容为准。敬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澄清后招标公告内容*
其他附件下载
工程量清单.***
答疑文件正文.***
答疑说明文件.***
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及室外配套工程)(新).*****
答疑澄清内容.***
*.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详报告(盖章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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