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中心血站2026年核酸检测试剂(重大公卫)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6-05-28
山东/淄博 招标采购
淄博市中心血站2026年核酸检测试剂(重大公卫)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山东/淄博-2026-05-28 00:00:00

淄博市中心血站****年核酸检测试剂(重大公卫)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淄博市中心血站

项目名称:淄博市中心血站****年核酸检测试剂(重大公卫)采购项目

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淄博市中心血站****年核酸检测试剂(重大公卫)采购项目,共分为*个包。其中包*:科华核酸试剂;包*:罗氏核酸试剂。

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包*:科华核酸试剂 我站现有科华核酸检测设备配套使用的专用耗材,目前适用于血站的核酸检测系统,均是集试剂和设备为一体的封闭式,试剂只能使用原厂试剂方可与原检测系统匹配。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核酸检测设备须配备该厂家专用的***/***/***病毒核酸检测试剂,规格为**测试/盒,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采购。 包*:罗氏核酸试剂 目前我站所用核酸检测系统均为试剂与设备一体化的封闭式系统,试剂仅能使用原厂配套产品方可与原检测系统匹配。我站现有罗氏全自动核酸检测仪***** ****,须配备该厂家专用的罗氏核酸检测试剂*****? ***,检测过程中需识别试剂及耗材自带条形码,其他品牌试剂的型号、规格均无法与该检测系统兼容。为保障检测系统的一致性、完整性,确保血液检测结果准确可靠,必须使用原厂原装试剂,因此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耗材。 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包*:科华核酸检测试剂

名称: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钦州北路****号

包*:罗氏核酸检测试剂

名称:青岛康湾医药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丰隆路*号立菲医疗器械创新园*****、*****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系 人:朱峰

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北西六路**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系 人:苗绿

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世纪路北首***号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名称:淄博市财政局

系 人:沈延富

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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