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检耗材采购磋商公告
2026-03-23
上海 招标采购
快检耗材采购磋商公告
上海-2026-03-23 00:00:00

快检耗材采购磋商公告

来源: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快检耗材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号**楼)获取采购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快检耗材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人民币)

其中:

包件*:快检耗材采购(日常)

包件编号:****************,预算价:******.**元;

包件*:快检耗材采购(重大活动保障)

包件编号:****************,预算价:****.**元;

所有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总预算价,且各分项预算价也不得超过,投标报价高于总价或任意分项预算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件*:快检耗材采购(日常),****年区局计划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检测主要针对食用农产品、预包装食品、餐饮食品等;

包件*:快检耗材采购(重大活动保障),****年区局计划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检测主要针对重大活动保障(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项目对成交包件数量不做限制,报价人可以选择一个或者多个包件报价

*、服务\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项目时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绿色和创新、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执行本国产品标准等各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以最新的已生效政策为准)。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报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每天*:**至**:**,**:**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号**楼)

方式:现场或邮件(***********@******.**)获取

售价:¥***.**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楼会议室

五、开启

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需携带资料

*)营业执照或其他企业登记证明材料等(报价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报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报价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报价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报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其他报价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即必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人员:①提供报价人与之签订的聘用合同;②报价人为其办理有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报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Ø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Ø供应商在上述时间段内携带报名资料复印件*套至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号**楼)进行现场报名或通过邮件方式(报名资料发送至***********@******.**邮件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供应商同时发售磋商文件。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报价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小组决定。(说明:获取采购文件环节对潜在供应商部分证明资料的审核系采购方为便于后续采购活动开展、减少无效投标响应的前置服务,该服务不属于前置资格审查,该服务产生的建议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后续采购活动的权利,正式供应商资格审查按法定程序进行)。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本项目采购公告有效期至*******日止。

*、报价人购买磋商文件后若决定放弃投标的,请至少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天以书面或邮件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址:上海市宝山区新二路**号

联系方式:潘老师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号**楼

联系方式:单杰、王静雯、*****************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杰、王静雯

电话:*****************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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