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2026-05-30 00:00:00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武汉水上监管救助技能训练基地扩建工程土建及配套工程项目实心砖、砌块产品采购询价公告
一、请按如下要求进行报价:
*.招标条件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武汉水上监管救助技能训练基地扩建工程土建及配套工程实心砖、砌块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项目概况:建设水上评估及训练用房*栋,占地面积为****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包括:*.水上评估及救生训练用房为地下一层,地上一层(局部二层)建筑,建筑总高度**.*米。*.布置救生训练池*个,长**米,宽**米,深*.*米一*.*米;布置跳水造浪训练池*个,长**米,宽**米,深*.*米(水深*.*米),跳台高度为*米和*米。*.购置配备水质循环净化系统、池水加热系统、训练设备设施及完成相关配套工程等。
*.*招标内容:
包件编号:不分包件
物资名称:实心砖、砌块。
物资名称及采购数量:蒸压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混凝土实心砖:******块。
交货地点:暂定武汉市黄陂区滠口镇十里棚村特*号甲方指定地点。
报价方应确定已理解相关要求,并按要求报价。报价文件需签名并加盖公章(电子签章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物资出厂价、运费、税费、利润、风险费等的一切费用。出厂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运费指投标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出详细具体的运输服务方案。
*.质量要求:执行蒸压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符合《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混凝土实心砖符合《混凝土实心砖》(**/* **********)的规定 。合同履行期间,若国家另行颁发新的质量标准,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新标准执行。
产品使用过程中,因乙方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或工程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修复、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甲方一切经济损失(含业主对甲方的罚款和收取的违约金)。
*.产品质保期为 *个月,自货到需方收到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供方保证所供应的产品为全新原厂正品,且满足需方的使用要求,按时交货。若该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产品设计、产品采用了不合格材料或工艺等原因造成产品潜在缺陷的,需方有权要求退货或要求供方更换合格产品并向供方请求损害赔偿。
*. 结算方式:结算采用一票制,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包含*%增值税,若该履约周期内国家税率政策发生调整时,供需双方应在合同不含税原单价不变的基础上,按国家最新税率政策执行。
*.支付方式:在收到乙方出具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通过银行转账进行支付,在**日内支付该结算款的**%,剩余*%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金为期*个月到期后无息退还。
*.投标人须为在中交招采网(*****://*****.*****.**)注册。
*.*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报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资料):
*.*信用承诺书
*.*投标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书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报价资料
*.*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资料)。
**.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年*月 *日**时 **分,截止时间为**** 年 *月*日 **时**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只接受电子报价文件,报价文件纸质文件经签字盖章后彩色扫描并制作成***格式;或报价文件经电子签名并加盖单位章后制作成***格式(电子签章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上传至中交招采网(*****://*****.*****.**)。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二、电子采购交易实行有偿服务的告知
*.收费开始时间:自****年*月 *日起新发生的采购。
*.收费对象:中标金额在***万元及以上的非豁免中标主体。
*.豁免范围:
(*)公司内部单位中标的采购项目;
(*)海外采购(海外属地国、第三国采购,出口采购视同国内采购不在豁免范围);
(*)不具有竞争性的直接采购项目;
(*)业主等单位要求在指定平台开展的采购项目;
(*)经准入及评价中心审核确认符合豁免条件的其他情形。
*.按照包件中标金额分档计费, 收费标准如下:
(*)***万元(含)~***万元:***元/次;
(*)***万元(含)~****万元:***元/次;
(*)****万元(含)~****万元:****元/次;
(*)****万元(含)~*亿元:****元/次;
(*)*亿元(含)以上: ****元/次。
*.支付时限:中标主体需在中标结果发布后**天内完成费用缴纳,最迟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费用缴纳。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中标主体,系统将限制签订合同,采购主体可根据需要重新组织采购;涉事中标主体一年内发生*次的,将纳入公司重点关注名单,累计发生*次的,将纳入公司“黑名单”。
*.支付流程:
*.*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向中标主体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费用查询:中标主体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 中标主体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三、附件及其他
*、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告知(附件一)。
*、如对我方提供的询价资料有任何疑问,可联系: 冉藜宾,联系电话:***********。
招标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武汉水上监管救助技能训练基地扩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日 期:****年* 月 **日
附件*: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告知
根据《关于印发〈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要求,请合作单位了解以下内容:
一、惩戒规定
对公司集团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内的市场主体施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在全公司、全业务领域实施全面禁入或者重点监管措施。
*、存在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给予公司范围内*年至*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对于在黑名单处理期内,再次出现因发生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引起公司人员违纪违法的,给予公司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因产品问题或违法违规引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质量问题;因环保问题导致公司或所属单位受到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环境污染犯罪,或被省部级及以上有关部门、省部级环保督察组通报、约谈等,按情节轻重给予公司范围内***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在公司开展的供应商考核评价中(评价办法另行制定),连续两次得分**分以下的,给予公司范围内*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存在围标串标、哄抬物价或以虚假方式骗取成交行为*次的,给予公司范围内*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次以上的,视情节给予公司范围内*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遭三个及以上项目/单位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视情节给予公司范围内*年、*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二、认定标准
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列入主要包含不廉洁行为、不诚信行为两类失信情形和其他情形。
(一)不廉洁行为
*.贿赂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
*.向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支付、报销应由公司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
*.利用资源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为公司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为公司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允许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合作商企业中投资、担任重要职务及相关联业务职务。
*.其他造成公司人员受到法律、法规处罚或党纪处分、公司处罚的行为。
**.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定等其他不廉洁行为。
(二)不诚信行为
*.围标、串标,哄抬价格。
*.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中选)。
*.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
*.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停工、阻工等手段,恶意勒索、敲诈,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的目的。
*.因违法违规或产品问题引发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事件),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遭项目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
*.捏造、歪曲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对公司及所属单位恶意发起诉讼、仲裁。
*.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年*月*日起实施)第**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
**.其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规定等其他不诚信行为。
(三)其他情形。
*.被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行政机关生效文书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
*.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上级或者其他单位有关公函认定存在不廉洁行为或者重大失信行为的。
*.公司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合作单位提供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
三、惩戒措施
*、被列入黑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在公司范围内实施*年、*年或永久禁入惩戒。禁入有效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投标等生产经营活动;第二次被列入公司黑名单的,永久禁入。
*、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由使用单位给予约谈、警告和责令整改等处罚,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予以重点监管,可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设定整改有效期,整改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新的投标、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在整改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或者被三家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列入黑名单。
具体内容以《关于印发〈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