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林业和草原局红寺堡区2025年森林生态保护补偿项目 (北海林场公益林管护)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6-05-29
宁夏/吴忠市 招标采购
吴忠市红寺堡区林业和草原局红寺堡区2025年森林生态保护补偿项目 (北海林场公益林管护)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宁夏/吴忠市-2026-05-29 00:00:00

吴忠市红寺堡区林业和草原局红寺堡区****年森林生态保护补偿项目 (北海林场公益林管护)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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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吴忠市红寺堡区林业和草原局红寺堡区****年森林生态保护补偿项目 (北海林场公益林管护)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红寺堡区****年森林生态保护补偿项目 (北海林场公益林管护) 红寺堡区****年森林生态保护补偿项目 (北海林场公益林管护) 林木抚育管理服务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数量合计: * 预算合计: ******.**

合同履行期限:为保证本项目按期保质保量按计划完成,要求投标单位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即****年*月(开竣工时间具体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号),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 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号)《财政部工业和*;">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 (*)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 (*)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以上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书,若不提供本承诺书,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磋商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 **:**:** 至 ********** **:**:** ,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 **:**:**(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办理**证书及**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办理”模块查看; (*)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远程响应文件解密。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使用**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锁与生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时的**锁须为同一个**锁,否则无法解密,未使用同一个**锁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②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投标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红寺堡区新民街道文化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路南侧正源北街西侧银川金凤万达广场*号楼****室
联系方式:梁强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李坤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电话:梁强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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