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2026-05-29 00:00:00
淮河干流峡山口至涡河口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淮南市)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淮河干流峡山口至涡河口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淮南市)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标段名称:淮河干流峡山口至涡河口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淮南市)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二、标段编号:****************重**
三、项目编号:*************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六、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七、中标候选人排序:
(一)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及中水淮河安徽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号、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号。
(*)投标报价:*******.**元,得分:**.**分。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且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负责人姓名和证书编号:钟恒昌,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证书,证书编号:***********。
(*)企业业绩:*)奎濉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管理总承包;*)滁州市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供水保障工程 *** 工程总承包项目二标段;*)淠河防洪治理工程可研及初设报告编制;*)池河防洪治理工程可研、初设、施工图勘测设计项目。
(*)项目负责人业绩:*)淮河淮滨段航道提升工程豫东南枢纽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六安淠河城区橡胶上坝工程勘测设计(淠河六安市城南水利枢纽工程)。
(*)企业获奖项:河南省出山店水库工程(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二)第二中标候选人: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路***号。
(*)投标报价:*******.**元,得分:**.**分。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且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负责人姓名和证书编号:赵志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证书编号:豫****************。
(*)企业业绩:*)苍南县海塘安澜工程(南片海塘)全过程工程咨询;*)青海省黄河干流防洪二期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成都市久隆水库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安徽省石台县贡溪水库勘察设计。
(*)项目负责人业绩:青海省黄河干流防洪二期工程全过程咨询。
(*)企业获奖项:宁夏固原地区(宁夏中南部)城乡饮水安全水源工程(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三)第三中标候选人: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号。
(*)投标报价:*******.**元,得分:**.**分。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且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负责人姓名和证书编号:宋文军,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证书,证书编号:***********。
(*)企业业绩:*)夏津县北城水库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合同;*)济南市太平水库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项目负责人业绩:*)济南市太平水库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临沂市蒙河双堠水库工程(主体部分)工程总承包(***)。
(*)企业获奖项: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韩庄泵站枢纽工程(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八、项目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中铁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资格评审中“交通、办公设备”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初步评审不通过。
九、招标人:淮南市农业水利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十、招标人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山南新区智慧谷*号楼*层。
十一、招标人联系人:张可;联系方式:************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十三、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海棠路***号
十四、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责任人:朱大勇、田先春、许芸;联系方式:****—********/****/****、***********
十五、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实现投标人在线提出异议(质疑)和处理的功能。投标人(供应商)有异议(质疑)的可选择通过平台在线依法提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线依法作出答复。
异 议(质疑)联系人:张可、朱大勇、田先春、许芸
异 议(质疑)联系方式:************、****—********/****/****、***********
十六、对异议(质疑)不满意的投标人(供应商)可在线依法向监管部门提交投诉,监管部门可在线依法受理投诉并作出投诉处理决定。
十七、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按《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质疑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