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星启锦宸项目信报箱及大区标识工程(第一阶段)答疑公告澄清/变更公告
2026-05-29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合肥城建星启锦宸项目信报箱及大区标识工程(第一阶段)答疑公告澄清/变更公告
安徽/合肥-2026-05-29 00:00:00

合肥城建星启锦宸项目信报箱及大区标识工程(第一阶段)答疑公告

  • 招标公告
  • 澄清/变更公告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中标公示

信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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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城建星启锦宸项目信报箱及大区标识工程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城建星启锦宸项目信报箱及大区标识工程(第一阶段)答疑*

项目编号:****************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

*.招标文件的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所需证明材料中,提到“(*)如投标人签订合同的业主单位名称与附录中所列品牌房企全称不同或部分相同的,业主单位为品牌房企参股公司的,投标人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查询并截屏打印业主单位的相关信息,截屏打印信息资料应包含业主单位的企业名称、参股股东信息等,股东信息需向上追溯至参股股东的母公司(如有),只有截屏打印资料显示的参股股东(母公司)企业全称为上表中所列品牌房企企业全称之一的才能认可为投标人与品牌房企的有效合作业绩”。

现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改版原因,暂时显示不出来置业公司的参股股东及出资信息,也电话咨询过技术客服是系统不稳定显示不出来,请问是否可以通过“企查查(*****://***.***.***/)”来查询股东信息向上追溯至参股股东的母公司,来满足评分要求。

回复:按询比文件要求执行。

*.贵司提供的合肥城建星启锦宸 **、** 地块信报箱及大区标识工程样品清单第二项“树铭牌”图示上文字及 **** 等放大后都不清楚,请问能否提供样品的矢量图?

回复: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询比文件澄清

*.本询比项目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综合评估具体评分细则中“投标人业绩匹配度*”修改为“依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业绩与品牌房企合作情况进行评审,*个业绩均为品牌房企合作业绩评审为优得*分,*个业绩均为品牌房企合作业绩评审为优得*分,没有品牌房企合作业绩评审为差得*分。

备注:品牌房企是指全国性规模房企前二十强或安徽省房企十强,具体名单详见附录*和附录*。”。

注:此补疑视同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询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蜀山区琥珀五环城

联系人:刘经理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 号

(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话:*************

****年*月**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年**月**日

附件:

  • ****************答疑*.***

  • 合肥城建**、**地块大区标识系统方案打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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