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关于湖北省清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6-05-29
湖北/宜昌 审批|立项|规划
省发改委关于湖北省清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湖北/宜昌-2026-05-29 00:00:00
索 引 号: *********/********** 分类: 减灾救灾
发布机构: 农经处 发文日期: ****年**月**日
名称: 省发改委关于湖北省清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文号: 鄂发改审批服务〔****〕***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年**月**日

省发改委关于湖北省清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宜昌市发改委:

报来关于恳请审批湖北省清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宜发改农经******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湖北省清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湖北省清江防洪治理工程

项目代码:****-******-**-**-******

建设地点: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恩施市,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宜都市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为解决清江部分河段防洪圈未封闭、岸坡失稳等问题,彻底补齐流域防洪短板,保障沿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施湖北省清江防洪治理工程是十分必要的。工程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重点河流及涝区治理实施方案(********年)》

工程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堤防级别**清江干流堤防加固*.**公里,新建护岸**.**公里,河道疏浚*.*公里;清江支流河口段新建堤防*.**公里,新建护岸**.**公里,河道疏浚*.*公里;新建巴公溪闸站*座。

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估算总投资*****.**万元,具体投资额待评估论证后,在可研批复中予以明确。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在符合国家政策和要求的前提下,积极争取中央投资支持

、有关要求

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做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一步深化项目前期工作,科学论证建设规模,优化技术方案,严格控制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并抓紧落实相关建设条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程序报批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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