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挂牌公告】芜湖市经开区银湖北路52号一宗土地使用权、工业厂房、构筑物及设备等资产
2026-05-29
安徽/芜湖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安徽省-挂牌公告】芜湖市经开区银湖北路52号一宗土地使用权、工业厂房、构筑物及设备等资产
安徽/芜湖-2026-05-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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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经开区银湖北路**号一宗土地使用权、工业厂房、构筑物及设备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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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芜湖市经开区银湖北路**号一宗土地使用权、工业厂房、构筑物及设备等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芜湖海螺生态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类型 | 房产 |
| 挂牌价格 | **** | 挂牌期间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挂牌信息披露链接 | ****://***.******.***//**********?******=************* |
| 转让说明事项 | *、特别提示 (*)本次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瑕疵保证责任。意向受让方请实地勘查,做好拍照、录像等相关记录。未实地勘查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已对转让标的的现场实物现状进行了确认,不利责任自负。意向受让方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转让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转让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转让方已按照租赁协议约定书面通知原承租户,原承租户知晓转让标的出售事宜,转让标的如非原承租户竞得,则自本次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负责原承租户的撤离清场工作。原承租方可能会处置或带走转让标的内的相关装修(含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受让方须待原承租方撤离清场完毕后,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由转让方按照转让标的原承租方撤离清场后的现状移交给受让方。 (*)本次转让标的优先购买权的行权方式为场内过程行权。不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受让申请和交纳交易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具体交易程序和规则如下: *.在公告期内只征集到一个竞买人(一个普通竞买人或一个优先购买权竞买人)的:按协议方式成交的,该竞买人确定为受让方。 *.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的竞买人(普通竞买人或优先购买权竞买人)的: ①按本公告确定的竞价方式组织竞价。 ②如有优先购买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通过同价跟价的方法即时行使优先购买权。 ③最优报价人为最终受让方(最优报价人为优先购买权竞买人的,确定该优先购买权竞买人为最终受让方;最优报价人为普通竞买人的,确定该普通竞买人为最终受让方)。 *.优先购买权人应当按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优先购买权行使实施办法》等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本公告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 (*)意向受让方如需勘查转让标的,须在报名时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交现场勘查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现场勘查时间。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受让方应按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如低于转让底价的或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接受转让底价,并以转让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成交价;并按通知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 (*)信息披露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受让方后,确定的受让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意向受让方采取非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意向受让方采取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交易方式及交易时间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交易签约 受让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交易凭证出具条件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标的全部转让价款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