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合作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一期项目--纵一路(那思路)项目A标段更正公告一[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5-29
广西/北海 变更澄清
中国东盟合作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一期项目--纵一路(那思路)项目A标段更正公告一[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广西/北海-2026-05-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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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合作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一期项目**纵一路(那思路)项目*标段更正公告一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广西电子标通用范本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中国东盟合作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一期项目**纵一路(那思路)项目*标段”施工招标项目更正如下: *.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的**.* 预付款“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生效、施工人员及机械进场、承包人提交同等金额的预付款担保后**个工作日内支付”现更正为“预付款支付期限:*、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暂不支付任何款项;待本项目下发开工令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作为工程预付款;*.如因甲方自身原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项目未能正常开工,且乙方尚未进场开展任何施工工作的,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乙方承诺,不得就项目未能开工事宜向甲方提出索赔、追究违约责任或主张其他任何权利。”。 *.原开标时间为待定,现延期为****年*月**日**时**分。 其余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人:广西合浦兴园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欣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