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N0.新区2023G15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居配电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2026-05-29
江苏/南京 变更澄清
【澄清公告】N0.新区2023G15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居配电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江苏/南京-2026-05-29 00:00:00
资审澄清修改公告
江苏/南京-2026-05-29 00:00:00
**.新区*******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居配电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澄清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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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项目名称: |
**.新区*******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居配电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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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
一、澄清修改内容
*、招标文件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及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关于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年度至****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现修改为:投标人须提供****年度至****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以上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具体详见澄清后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文件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及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其他要求:新增“*、提供加盖公章的“资格审查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中的内容。”,具体详见澄清后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年*****年,现修改为:指****年至****年,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具体详见澄清后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中新增“第五章项目建设概况”内容,具体详见澄清后资格预审文件。
二、其他说明
- (*)对资格预审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资格预审文件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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