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石财采投〔2026〕20号)
2026-05-29
河北/石家庄 质疑投诉
石家庄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石财采投〔2026〕20号)
河北/石家庄-2026-05-29 00:00:00
石家庄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石财采投〔****〕**号)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年度石家庄北站南、北广场保洁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谨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北二环东路**号
被投诉人:石家庄火车站站前地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解放大街***号
被投诉人:石家庄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胜利南大街**号兴石广场
相关供应商:河北漫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号佳泰大厦****室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年**月*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年**月**日开标;****年*月*日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河北漫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标供应商);****年*月*日投诉人向采购人提起质疑,****年*月**日采购人答复质疑,不支持质疑事项;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投诉书,经审查后受理并通知项目暂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七条规定,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查验、鉴定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投诉事项*:中标单位河北漫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投标报价经我方依据采购需求,结合石家庄最低工资标准、法定社保缴纳比例及适用税率专项测算,该报价远低于项目基础履约成本。该偏低报价将直接导致中标单位无法足额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及相关税费,严重影响项目履约质量,现对该单位中标资格及本次中标结果的合法性、公正性提出投诉。 投诉事项*:被投诉人在质疑法定期限内作出了答复,并随函提供了中标供应商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严重破坏了政府采购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石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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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名称: 石家庄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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