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许昌-2026-05-29 00:00:00
[禹州市]***************禹州市中等专业学校机械产品检测实训室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禹州市中等专业学校机械产品检测实训室项目
评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禹州市中等专业学校机械产品检测实训室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变更公告发布日期:无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评标地点: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二室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最高限价:******.**元
(*)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竞争性谈判公告刊登的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二、资格审查情况
序号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 | ||
* | 河南凯之佳商贸有限公司 | ||
* | 河南融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 | 青岛创天联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 郑州金益智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序号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 | 未通过原因 | 谈判文件相应条款 |
* | / | / | / |
三、评审情况
(一)符合性审查
硬件特征码分析及判定结果:除青岛创天联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郑州金益智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序列号一致,其余均无异常,可以进行下一步评审。
序号 |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 | ||
* | 河南凯之佳商贸有限公司 | ||
* | 河南融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 | 青岛创天联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 郑州金益智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序号 |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 | 未通过原因 | 谈判文件相应条款 |
* | / | / | / |
(二)比较与评标结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报价 (元) | 最终报价 (元) | 价格扣除后评审报价(元) | 名次 |
* | 河南凯之佳商贸有限公司 | ******.** | ******.** | ******.** | * |
* | 河南融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
* | 青岛创天联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 | ******.** | * |
* | 郑州金益智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
四、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情况:
第一成交候选人:青岛创天联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大港二路*号甲*户
联系人:姜欣荣 联系方式:***********
成交金额:小写:******.**元大写:陆拾玖万壹仟元整
第二成交候选人:河南凯之佳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丰庆路***号瀚宇新城*号楼*单元**层****号
联系人:孙小科 联系方式:***********
成交金额:小写:******.**元大写:陆拾玖万叁仟元整
第三成交候选人:河南融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丰庆路***号**号楼*单元**层****号
联系人:吴永娟 联系方式:***********
成交金额:小写:******.**元大写:陆拾玖万肆仟元整
五、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人情况:
(一)成交人名称:青岛创天联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大港二路*号甲*户
(四)联系人:姜欣荣联系方式:***********
(五)成交金额:小写:******.**元大写:陆拾玖万壹仟元整
六、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河南凯之佳商贸有限公司对投标报价进行澄清修正。
七、是否存在谈判小组成员更换:否
八、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及监督部门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禹州市中等专业学校
地 址:禹州市药城路北段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华正大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冬青街盛鼎建筑产业园*号楼*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禹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禹州市行政北路*号禹州市财政局****房间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
九、提出质疑、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对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时间以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起投诉。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书面投诉将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禹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受理电话:************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禹州市行政北路*号禹州市财政局****房间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