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6-05-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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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年度宁波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
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 宁波市政务服务中心 征集人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号 征集人和联系方式: 陈女士(*************)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年度宁波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 标项信息: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其审查方法和标准: 项目名称: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年**月**日*****年**月**日 五、订立开放式框架协议的邀请: 宁波市政务服务中心就*********年度宁波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本轮征集响应。 六、供应商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方式、地点,以及对申请文件的要求: *、项目有效期期满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随时提交加入申请。 *、供应商申请地点:政采云平台(*****://*********.******.**/***********************/******/******?***=*****.*************.*****.**.********************************,搜索对应项目,点击“立即参与”)在线申请,不接受除此以外的其他渠道的申请。 注:申请前先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若已入库供应商有企业相关信息变化的,应当更新信息。(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注册——供应商登记”)。 *、供应商在线申请时按系统提示进行操作,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资料。(编制格式及规范要求见征集文件第五部分)若对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系统,根据征集文件要求提交服务承诺响应表、报价一览表、常用维修工时费报价表、主要维修零配件材料报价表等信息(原则上推荐使用***格式上传文件),经征集人审核后,可公开信息将在政采云平台框架协议模块中展示。 七、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范围: 宁波市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各区(县、市)可引用本次采购结果。 八、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框架协议采购的两阶段,供应商均可依法提出质疑和投诉。框架协议订立阶段,供应商如认为征集相关的文件、过程和入围结果使自己权益受损的,可依法向征集人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征集人未按时答复的,可依法向财政部门提出投诉。合同授予阶段,供应商如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损的,可依法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按时答复的,可依法向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按照合同约定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九、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 *、单笔采购金额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保险理赔维修、新购车辆在保修期内、因公外出应急维修和一次维修金额在***元以下的车辆除外),采购人通过政采云平台框架协议实行采购。 十、采购合同文本: 十一、付费标准、费用结算方式: 维修费的结算,凭送修单(详见第四部分附件)、结算单及合法发票由单位实行转帐方式支付,送修方可结合自己单位财务需求按期结算,不得使用现金支付维修费用。 结算单使用电脑打印,标明维修项目名称、材料费、工时费等。结算时乙方应向送修方提供下列单据:(*)合法发票;(*)一个支付周期内每次维修的送修单和结算单。 十二、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协议期内,入围供应商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或调整的,应主动进行信息变更和维护,及时告知征集人并报送相关材料,经征集人审核后生效。 十三、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简化供应商信息登记和试行供应商诚信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在网上采购系统中设置相应考核指标,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十四、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详见附件“*********年度宁波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提交申请地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