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6-05-29 00:00:00
发布机构: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预算金额:*******.****采购品目:风景名胜区服务
代理机构: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经办人:董伟健项目负责人:钟浩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白云山麓湖景区风景名胜区服务(绿化养护和卫生保洁)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一)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四、服务要求”“子项*:广州市白云山麓湖景区日常绿化养护服务”“(三)服务质量及要求”中“*.绿化养护工作要求:(*)绿化用水”:
原文:麓湖景区大部分区域可抽用湖水淋绿化,抽水所需设备及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部分区域可用自来水淋绿化,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如果超出自来水用水指标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缴费;部分区域无水源需使用洒水车。
更正为:麓湖景区用自来水浇灌绿化,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如果超出自来水用水指标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缴费;部分区域无水源需使用洒水车。
(二)采购文件“第五章 合同文本”“第五条 服务要求”“子项*:广州市白云山麓湖景区日常绿化养护服务”“(三)服务质量及要求”中“*.绿化养护工作要求:(*)绿化用水”:
原文:麓湖景区大部分区域可抽用湖水淋绿化,抽水所需设备及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部分区域可用自来水淋绿化,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超出自来水用水指标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缴费;部分区域无水源需使用洒水车。
更正为:麓湖景区用自来水浇灌绿化,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如果超出自来水用水指标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缴费;部分区域无水源需使用洒水车。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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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白云山麓湖景区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麓湖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号之六楼*楼**楼(部位:*楼自编******号单元)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工、方工
电话:************、************/*********@***.***
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