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昱智理”社会治理信息化平台(原屯溪区e治理平台整合提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026-05-29
安徽/黄山 招标采购
“昱智理”社会治理信息化平台(原屯溪区e治理平台整合提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安徽/黄山-2026-05-29 00:00:00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委社会工作部

项目名称:“昱智理”社会治理信息化平台(原屯溪区*治理平台整合提升)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昱智理”社会治理信息化平台(原屯溪区*治理平台整合提升)采购项目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屯溪区根据社会治理实际需求,以“*治理”平台为基础升级整合提升,打造区级基层治理智慧枢纽*“昱智理”平台,实现整合事件受理、指挥调度、分析研判、绩效评价等核心功能,贯通区、镇街、村居三级治理体系。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基于全市网格化管理系统(“*治理”平台)为全市基层治理工作的重点应用系统,原平台由黄山徽扬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承接建设,本次系统升级改造需要基于原有系统功能、基础数据、工作流程、政策法规等,实现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非承建单位无法实现系统代码层级功能提升。故本项目只能从原供应商采购。
*、平台由黄山徽扬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于****年承建,已经过多次升级迭代并稳定运行至今,屯溪区为保证此次升级改造中的涉及的功能拓展正常开发使用,选择原开发商会减少重复开发和后续运维成本。
*、本项目涉及到原有平台(“*治理”平台)的众多人口、房屋、事件等保密数据的治理,涉及到与外部多个部门及供应商的数据交互,其他公司无法保障实现本项目系统平台整各升级。由原供应商进行升级改造,满足数据无缝对接及信息数据共享的要求,减少了各种对接成本。避免出现多家供应商扯皮等不利因素。
综上所述,该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依照本力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所以本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黄山徽扬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置地国际广场*******(*)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 采购人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地址:屯溪区兴昱路*号区政府大楼**楼

联系电话:************

*. 财政部门

联系人:屯溪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服务股

联系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徽州大道****号**室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陈工

联系地址:屯溪区社屋前路*号昱东大厦五楼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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