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2026-05-29 00:00:00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委社会工作部
项目名称:“昱智理”社会治理信息化平台(原屯溪区*治理平台整合提升)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昱智理”社会治理信息化平台(原屯溪区*治理平台整合提升)采购项目
数量:*
单位:项
预算金额:*******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屯溪区根据社会治理实际需求,以“*治理”平台为基础升级整合提升,打造区级基层治理智慧枢纽*“昱智理”平台,实现整合事件受理、指挥调度、分析研判、绩效评价等核心功能,贯通区、镇街、村居三级治理体系。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基于全市网格化管理系统(“*治理”平台)为全市基层治理工作的重点应用系统,原平台由黄山徽扬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承接建设,本次系统升级改造需要基于原有系统功能、基础数据、工作流程、政策法规等,实现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非承建单位无法实现系统代码层级功能提升。故本项目只能从原供应商采购。
*、平台由黄山徽扬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于****年承建,已经过多次升级迭代并稳定运行至今,屯溪区为保证此次升级改造中的涉及的功能拓展正常开发使用,选择原开发商会减少重复开发和后续运维成本。
*、本项目涉及到原有平台(“*治理”平台)的众多人口、房屋、事件等保密数据的治理,涉及到与外部多个部门及供应商的数据交互,其他公司无法保障实现本项目系统平台整各升级。由原供应商进行升级改造,满足数据无缝对接及信息数据共享的要求,减少了各种对接成本。避免出现多家供应商扯皮等不利因素。
综上所述,该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依照本力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所以本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黄山徽扬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置地国际广场*******(*)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 采购人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地址:屯溪区兴昱路*号区政府大楼**楼
联系电话:************
*. 财政部门
联系人:屯溪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服务股
联系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徽州大道****号**室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陈工
联系地址:屯溪区社屋前路*号昱东大厦五楼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
专家论证意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