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10号
2026-05-29
江苏/扬州 质疑投诉
扬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10号
江苏/扬州-2026-05-29 00:00:00
扬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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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扬州市警务技能(人民警察)训练基地厨房专用设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扬州市海牛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仪征经济开发区景秀路*号
法定代表人:李齐美
被投诉人:扬州市公安局
地址:扬州市润扬中路**号
负责人:盛卫中
被投诉人: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翠岗路**号*******
法定代表人:单达敏
相关供应商:山东华杰厨业有限公司
地址:博兴县兴福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王志敏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针对采购文件和采购结果。
投诉请求:*.撤销此次“山东华杰厨业有限公司”中标资格,责令重新评审或重新招标。
*.依法认定被投诉人在本次评审中使用不当手段以高分值指定意向单位中标的违规行为。
*.依法认定被投诉人及相关供应商不正当谋取中标的相关责任,将违规行为记入信用记录。
*.要求招标人承担投诉人在本次项目中的差旅费、律师费、标书制作费及样品制作费。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驳回投诉。
扬州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