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6-05-29 00:00:00
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年涪陵卷烟厂*套烟支外观质量视觉检测系统购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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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年涪陵卷烟厂*套烟支外观质量视觉检测系统购置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 |||||
| (公示期:****年*月**日——****年*月*日) | |||||
| 项 目 名 称 | ****年涪陵卷烟厂*套烟支外观质量视觉检测系统购置项目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 招*#***; 标*#***; 人 | 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 | 联系电话 |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 |||
| ****年涪陵卷烟厂*套烟支外观质量视觉检测系统购置项目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南京大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昆明新高原科技有限公司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云南远足科技有限公司 | ||||
| 拟中标人 | 南京大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不含税投标总报价(元) |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
| 监督部门 | 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规范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 ||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 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 |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 ****年*月**日 | ****年*月**日 | ||||
| 备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修订)》(渝公管发〔****〕**号)等法律法规文件执行。 *、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书面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相关证据和证明材料,未加盖公章及难以查证的,不予受理。 *、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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