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锡林郭勒盟-2026-05-29 00:00:00
内蒙古兴安铜锌冶炼有限公司水力雾化锌粉
生产线项目***总承包
项目编号:****************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内蒙古兴安铜锌冶炼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内蒙古兴安铜锌冶炼有限公司水力雾化锌粉生产线项目***总承包
拟采购的项目的预算金额:****万元
工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完成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要求,采购人进行技术能力市场调研征询,经专家组技术质询与资料审阅,确认本项目核心工艺采用株洲火炬工业炉公司两项独家专利技术(***********一一种高压水雾化喷嘴发明专利证书和*************锌粉的造浆方法)。该专利是目前国内生产水力雾化锌粉生产的唯一成熟、稳定且具备量产条件的技术方案及装备。经多方论证,市场上不存在具备同等技术指标、工艺稳定性及产品一致性的替代供应商。该项目在技术层面完全满足单一来源采购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法定前提,技术壁垒高,无可替代性。鉴于本项目工艺的极高专业性,项目涉及多专业交叉复杂接口,必须由专利持有方直接进行深度深化设计、核心设备供货及施工安装。专家组一致认为,若采用常规分散招标,必将导致技术接口断层、参数匹配失灵、责任主体交叉,严重制约项目成败。引入其他供应商需经历全新的技术对接、图纸验证、联调联试周期,周期不可控且风险极大。为规避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及投资失控风险,采用***总承包模式由供方全过程负责,是实现工程全链条闭环管理、消除责任扯皮的最优路径。故向株洲火炬工业炉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总承包模式的单一来源采购。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株洲火炬工业炉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株洲市石峰区人民北路*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五、公示发布媒介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上同时发布,转载无效。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内蒙古兴安铜锌冶炼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锡盟西乌旗白音华工业园区
联 系 人:张彩凤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永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商务楼*座**号
联 系 人:郭耀华、菅瑞、高洁、崔虹、李洁、刘鑫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永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