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2026年)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2026-05-29
广东/广州 变更澄清
广州市花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2026年)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广东/广州-2026-05-29 00:00:00

广州市花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年)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公告类型:其他采购编号:**************** 发布时间:**********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年)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变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总体要求说明:

*)“★**.全自动核酸提取仪设备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提供有效的响应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全自动核酸提取仪设备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投标人若为设备生产厂家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若为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扫描件,或承诺供货前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提供承诺书,不提供视为不响应);(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更正为:“★**.全自动核酸提取仪设备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提供有效的响应产品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扫描件,或承诺供货前提供有效的响应产品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提供承诺书,不提供视为不响应)(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全自动核酸提取仪设备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人若为设备生产厂家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扫描件,或承诺供货前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提供承诺书,不提供视为不响应)。(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删除“★**.高效液相色谱仪设备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提供有效的响应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删除“★**.高效液相色谱仪设备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投标人若为设备生产厂家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若为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扫描件,或承诺供货前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提供承诺书,不提供视为不响应);(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原招标文件内容有涉及本更正公告内容的,按本更正公告内容修改;有不符之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未涉及内容仍以原采购文件内容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花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公益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国科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号科学院大院*号楼东座*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正乐、吴秋娜

电话:************、************

广东国科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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