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许昌-2026-05-29 00:00:00
[禹州市]***************禹州市中等专业学校精品课程开发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禹州市中等专业学校精品课程开发项目
评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禹州市中等专业学校精品课程开发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变更公告发布日期:无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最高限价:******.**元
(*)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竞争性谈判公告刊登的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二、资格审查情况
序号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 | ||
* | 河南中鼎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
* | 河南名匠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
* | 河南精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
* | 河南超星数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序号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 | 未通过原因 | 谈判文件相应条款 |
* | / | / | / |
三、评审情况
(一)符合性审查
硬件特征码分析及判定结果:无异常,可以进行下一步评审。
序号 |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 | ||
* | 河南中鼎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
* | 河南精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
* | 河南超星数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序号 |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 | 未通过原因 | 谈判文件相应条款 |
* | 河南名匠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支持知识图谱自定义编辑功能,只提供*种图谱形态功能截图”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二、采购需求 精品课程建设“*.*支持知识图谱自定义编辑功能,系统提供至少*种图谱形态,用户可根据课程性质选择合适的图谱形态进行编辑。(需提供功能截图)” 本采购清单中所列内容为最低要求,需对上述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不允许负偏离,否则将承担其响应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的风险。 |
(二)比较与评标结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报价 (元) | 最终报价 (元)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类型) | 名次 |
* | 河南超星数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 | 中型 | * |
* | 河南精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 | ******.** | 小型 | * |
* | 河南中鼎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 | ******.** | 小型 | * |
四、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情况:
第一成交候选人:河南超星数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鼎路***号**#**号楼**层*********号
联系人:于国杰 联系方式:***********
成交金额:小写:******.**元大写:肆拾捌万叁仟捌佰叁拾陆元整
第二成交候选人:河南精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桦街**号**幢*单元*层**号
联系人:孙丽丽 联系方式:***********
成交金额:小写:******.**大写:肆拾捌万捌仟捌佰伍拾元整
第三成交候选人:河南中鼎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杜英街**号**号楼*单元*层
联系人:薛鹏飞联系方式:***********
成交金额:小写:******.**元大写:肆拾玖万贰仟伍佰捌拾元整
五、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人情况:
成交人名称:河南超星数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鼎路***号**#**号楼**层*********号
联系人:于国杰 联系方式:***********
成交金额:小写:******.**元大写:肆拾捌万叁仟捌佰叁拾陆元整
六、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无
七、是否存在谈判小组成员更换:否
八、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及监督部门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禹州市中等专业学校
地 址:禹州市药城路北段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华正大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冬青街盛鼎建筑产业园*号楼*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禹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禹州市行政北路*号禹州市财政局****房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
九、提出质疑、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对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时间以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起投诉。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书面投诉将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禹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受理电话:************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禹州市行政北路*号禹州市财政局****房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