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如皋市2026年度农村河道引排能力提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2026-05-29
江苏/南通 中标结果
如皋市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如皋市2026年度农村河道引排能力提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江苏/南通-2026-05-29 00:00:00
江苏/南通-2026-05-29 00:00:00
如皋市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如皋市****年度农村河道引排能力提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时间:********** **:**:**
阅读次数:**】
-
一、项目编号:
-
*******************
-
二、项目名称:
-
如皋市****年度农村河道引排能力提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
供应商名称:
-
南通炜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如皋市大司马南路八号如园商务大厦十七楼
-
中标(成交)金额:
-
****元
-
服务类: 名称: 如皋市****年度农村河道引排能力提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本项目为对如皋市****年农村河道引排能力提升项目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包括编制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协助做好财政投资评审、变更审核等服务工作。 服务要求: (一)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按照现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按照审查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合理计取各项取费与标准,合理选用材料信息价或市场价格。在规定时间内形成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协助建设服务中心报送市财政局财评并取得批复,同时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变更审核工作。 (二)其他要求 *.供应商根据采购单位的具体要求开展委托工作,接受采购单位指导并对其负责;完成本项目后,应按采购单位要求出具相关书面材料。 *.供应商须对采购单位提供的数据、材料等具有保密义务,如发现成交供应商有泄密行为,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成交供应商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采购单位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合同工程验收止。 服务标准: *.响应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谈判文件提供的需求,必须按谈判文件技术规格逐项作出实质性应答,如照搬照抄项目需求中的技术的,中标后成交人在同采购人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成交人应保证提供的服务不得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和设计权、版权等。否则,成交人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成交人所提供服务的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但在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要求的,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执行,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在项目采购或实施过程中,如国家标准修改,应按照新国家标准实施;如本谈判文件规定高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本谈判文件规定实施;如本谈判文件规定低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国家标准规定实施。如本谈判文件内有内容相互矛盾,以高标准高要求的为准。以上有关风险等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并承担。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王璐璐、邬霞军、鞠志鸿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无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
八、其他补充事宜:
-
无
-
名称:如皋市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
地址:如皋市解放路*号政务服务中心****
-
联系方式:*************
-
名称:无
-
地址:无
-
联系方式:无
-
项目联系人:丁先生
-
电 话:*************
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项目联系人:
本项目依据相关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采购单位内控制度开展采购活动!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