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葫芦岛-2026-05-29 00:00:00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连山院区*座及*座病房高间卫生间改造项目连山院区*座及*座病房高间卫生间改造项目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连山院区*座及*座病房高间卫生间改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葫芦岛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葫芦岛市中心医院连山院区*座及*座病房高间卫生间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万元,招标人为葫芦岛市中心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连山院区*座及*座病房高间卫生间改造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连山院区*座及*座病房高间卫生间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连山院区*座及*座病房高间卫生间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⑴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⑵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年**月** 日 **时**分到****年**月** 日**时**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邮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年**月** 日 **时**分
递交方式: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 日 **时**分
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葫芦岛市中心医院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连山大街**号
联系 人:沈师宇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冠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葫芦岛市高新园区西二街*****号门市
联系人: 刘畅
电 话:************
电子邮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