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人民政府商圣街道办事处商圣街道二工局小区等4个老旧小区改造提质项目-结果更正公告
2026-05-29
河南/南阳 变更澄清
淅川县人民政府商圣街道办事处商圣街道二工局小区等4个老旧小区改造提质项目-结果更正公告
河南/南阳-2026-05-29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河南/南阳-2026-05-29 00:00:00
淅川县人民政府商圣街道办事处商圣街道二工局小区等*个老旧小区改造提质项目*结果更正公告
发布机构:淅川县人民政府商圣街道办事处
发布日期:********** **:**
访问次数:***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淅财磋商采购********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淅川县人民政府商圣街道办事处商圣街道二工局小区等*个老旧小区改造提质项目 |
| *、首次公告日期(结果公告日期):****年**月**日 |
| 二、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
| *、更正内容:因系统录入中标金额有误,原公告中标金额:*******元,更正后中标金额:*******元。 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服务内容、工期、质量标准等其余信息均保持不变。 |
|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系统内线上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质疑函(书面质疑文件应该有质疑内容、法律法规依据及必须附有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确切来源依据、单位名称、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系统内线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督部门:淅川县财政局 监督部门代码:****************** 地 址:淅川县金河镇 联 系 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淅川县人民政府商圣街道办事处 |
| 地址:河南省淅川县新建路与灌河路交叉口 |
| 联系人:赵先生 |
| 联系方式:***********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韬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仲景街道凯景清华园*号楼商业***室 |
| 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