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孚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5-29
四川/甘孜 质疑投诉
道孚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甘孜-2026-05-29 00:00:00
四川/甘孜-2026-05-29 00:00:00
道孚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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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道孚县****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第二批)国土绿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甘肃猛犸农业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嘉东工业园区新城大道东****号
被投诉人:道孚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道孚县解放南街**号
被投诉人:四川嘉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周路***号*栋*层***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嘉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道孚县林业和草原局道孚县****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第二批)国土绿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磋商文件第五章 磋商办法*.*.*评标细则及标准中对相关人员的职称评分要求与项目实施核心需求脱节,缺乏事实依据
投诉事项*:*.被投诉人代理机构违法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无任何法律依据;代理机构以“未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为由不予受理质疑,程序严重违法;代理机构以采购文件格式条款对抗上位法,适用法律错误。*.磋商文件第五章 磋商办法*.*.*评标细则及标准 履约能力:供应商自****年*月*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每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的得*分,本项最多得*分。上述特定时间节点的业绩要求,排除了具备实际履约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人为缩小竞争范围。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道孚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