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运城-2026-05-29 00:00:00
夏县****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服务组织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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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夏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
| 主题词 | 其他 | 体裁 | 其他 | ||
为组织实施好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推进托管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现公开选拔服务组织,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内容及补助标准
*.实施范围
在全县粮食作物面积较大、集中连片的区域组织实施。
*.实施环节
主要为阶段托管:小麦和玉米的耕、种、防、收等多环节进行补助的托管。
*.补助标准
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单季节作物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元。
二、支持对象及报名条件
主要支持具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服务公司等服务组织。报名条件如下:
*.经工商部门注册有法人资格的组织
*.符合农业生产托管条件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经营范围含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机服务/植保服务
*.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机手并具备手续齐全的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自有或调配植保无人机、自走式喷杆喷雾剂等高效植保机械
*.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并建立健全财务、作业、办公条件、安全、档案等管理制度
*.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三、报名方式
符合以上条件的服务组织需携带有效证件到所在乡(镇)农经站报名,经所在乡(镇)政府同意并出具推荐函后,报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村经济事务中心)审核确定。
四、遴选原则
符合遴选条件且能承担农业生产托管任务的服务组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程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评审公开、结果公示;平等对待所有符合条件主体,不设歧视门槛,评审标准统一、流程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五、遴选条件
由乡(镇)政府上报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中选择有能力和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
六、遴选程序
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相关乡镇政府推荐表后,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评审组,对上报的服务组织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采取评分评审的办法进行选定。审核结果在公共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审核确定的服务组织名单有效;公示期间收到异议,经调查核实后再进行确定。
七、下发名单
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审核公示结果,对各相关乡镇下发项目实施服务组织名单。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村经济事务中心)与审核合格且参加项目实施的服务组织签订服务合同,同时服务组织与农户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地块、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等。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月**日,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县农村经济事务中心联系人:陈杰***********
夏县农村经济事务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