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东方-2026-05-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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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及临港物流基地设施配套项目(市政配套工程一期)*园区七路雨水排海段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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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及临港物流基地设施配套项目(市政配套工程一期)
园区七路雨水排海段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及临港物流基地设施配套项目(市政配套工程一期)*园区七路雨水排海段工程海域使用论证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及临港物流基地设施配套项目(市政配套工程一期)*园区七路雨水排海段工程。
二、项目概况
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及临港物流基地设施配套项目(市政配套工程一期)*园区七路雨水排海段工程位于东方市八所镇高排村西侧海域,拟建设内容包括排水管道和排水口。
本项目申请用海总面积*.****公顷,其中,排水管道用海面积为*.****公顷,排水口用海面积为*.****公顷。本项目用海类型为工业用海,其中,排水管道用海方式为海底电缆管道用海,排水口用海方式为排水口用海。本项目用海性质为非经营性公益事业用海,申请用海期限**年。
三、海域使用申请人
东方经济开发区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四、海域使用论证机构
海南冉升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五、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本
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及临港物流基地设施配套项目(市政配套工程一期)*园区七路雨水排海段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详见附件。
六、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意见接收单位: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东方市二环南路*号
联系人:王煦霖
联系电话:*************
*****:***********@*******.***
七、公众意见受理时间
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提出反馈意见。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