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中心血站如皋分站南通市中心血站如皋分站劳务派遣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2026-05-29
江苏/南通 中标结果
南通市中心血站如皋分站南通市中心血站如皋分站劳务派遣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江苏/南通-2026-05-29 00:00:00

南通市中心血站如皋分站南通市中心血站如皋分站劳务派遣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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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项目编号:

  • *******************

  • 二、项目名称:

  • 南通市中心血站如皋分站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南通标林商务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西路***号*幢*楼东区

  • 中标(成交)金额:

  •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名称: 南通市中心血站如皋分站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本项目为对南通市中心血站如皋分站目前在岗的*名合同人员(办公室工作人员*名、血液运输车辆*证驾驶员*名、流动采血车*证驾驶员*名)实行劳务派遣。
    服务要求: 劳务派遣要求 *.对南通市中心血站如皋分站目前在岗的*名合同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及社保办理,年支出人员薪资约**.**元(此费用包括人员工资、五险一金,包含在本项目总预算中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并承担相应的税费),具体年支出人员薪资因人员人数及绩效考核的不确定性略有上下浮动,采购人将根据每月实际人数及绩效考核结果将该部分派遣人员薪资报酬及社保支付到成交人银行账户,由成交人缴纳社会保险并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名录明细将薪资发放到个人,且必须在收到款项后两日内发放到位。采购人按照不高于*.**万元的标准支付成交人管理费。 *.供应商应合法用工,根据国家政策规定足额发放所有员工的工资,并缴纳必要的社会保险或雇主责任险,负责按相关规定计算并书面通知采购人应支付的相关保险费用标准。如有人员变动,需及时提供最新人员花名册给采购人备案。如因社保、医保或工资、工伤等问题与员工发生纠纷,应自行解决,但不得牵涉采购单位。 *.供应商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因故意或过失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经双方认定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责任人负责赔偿,供应商配合采购人进行追偿。因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而造成采购人连带责任和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 *.派遣人员发生被媒体曝光或影响采购人公众形象或违反采购单位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以及存在与采购文件不符合的做法,或不履行其响应文件的部分承诺,而由此产生的损失及消除影响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全部承担。 *.供应商负责对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实介绍采购人情况。供应商应定期或不定期到采购单位了解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合理要求,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供应商应尽可能提供相应服务。 *.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需要,需对新进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合格者方可提供给采购人使用。 *.供应商推荐的新派遣人员,应全面了解其履历、健康、婚姻状况等情况,督促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健康体检,并将要派遣人员的实际情况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如实提供。经采购人确认其技能、健康各方面条件符合要求的方可派遣到采购单位。 *.供应商负责劳务人员的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人员的档案,及时将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工资发放等书面资料提供采购人备案。 *.供应商负责处理劳务派遣人员的辞退、辞职、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手续,以及劳务争议纠纷的协调处理,采购人予以积极配合。 **.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供应商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按《工伤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超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范围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按协议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采购人要求停止派遣并退回的劳务人员,供应商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同时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采购单位工作。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如服务良好,在不改变服务要求和服务价格前提下,采购人可与成交人按年续签合同,续签不超过一次。
    服务标准: *.到岗后采购单位将随机进行考勤,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擅自更换人员,如需更换人员须及时书面报采购单位并得到采购单位书面批准后方可执行。 *.采购单位认为不合适或不称职的员工,有权提出调整要求,成交人应及时予以调整。 *.成交人应根据服务区域的具体情况及采购单位要求制定详细的内部管理制度、日常服务的运作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在服务期间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并做好台账管理。 *.成交人中途终止合同,必须提出正当理由并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成交人双方在出具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两个月内,成交人仍须按合同约定和考核管理要求履行职责,直至与新成交的服务单位交接完毕。 *.成交人不得有事实或书面的转包行为,采购人发现供应商有转包行为或委托第三方服务管理的,有权解除合同。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以提请仲裁,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于国权、曹俊、顾小兵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 名称:南通市中心血站如皋分站

  • 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大司马南路***号

  •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地址:

  •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项目联系人:范炜贤

  •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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