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项目临时用电拆除工程项目于****年*月**日在经开区建管处完成评审工作,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开标现场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现终止本次询价。
衷心感谢各位供应商对我单位采购工作的支持,若对上述成交结果持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质询。
质询电话:************
单位(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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