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科技产业园区人民医院电子内镜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5-29
江苏/南通 质疑投诉
通科技产业园区人民医院电子内镜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江苏/南通-2026-05-29 00:00:00

通科技产业园区人民医院电子内镜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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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科技产业园区人民医院电子内镜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通科技产业园区人民医院电子内镜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九星医药(江苏)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文峰街道工农南路***号鑫乾国际广场*****

被投诉人:苏通科技产业园区人民医院

被投诉人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张芝山镇健康路*号

相关供应商:上海弘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卫清西路***号三楼******

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上海弘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本项目投标中,所投产品为深圳开立********* 高清电子胃肠镜系统和深圳开立****** 高清电子鼻咽喉镜系统&#**;见苏通科技产业园区人民医 院电子内镜采购项目二次回复函中《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 函》&#**;,在中标公告中上海弘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商务技术得分**.* 分中&#**;总分**分&#**;。推算其技术参数评分扣除小于*.*分,而根据客观事实依据应扣除大于**分,上海弘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商务 技术上存在技术参数虚假应标,投标文件技术响应与该品牌产品实际 参数等信息严重不符,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质疑答复函》 中回复:“于****年*月**日下午*点在苏通科技产业园区交易中心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对质疑事项及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了复核,上海弘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已按照招标文件提供了证明材料,原评审得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评分细则,结合中标单位投标文件实际响应情况,经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打分、汇总核算得出,评分过程规范、计算无误,其得分符合招标文件评审要求”。\*根据苏通科技产业园区人民医院电子内镜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文件第**页“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时所用的材料&#**;原件&#**;均须准备好,在中标公告结束后*日内由采购人进行核查,如核查时供应商不能提供相关原件材料,或材料存在弄虚作假,采购人将报请财政局作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供应商上海弘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须在中标公告结束后*日内提供相关原件材料由采购人进行核查。其所提供原件与制造商同品牌同型号公开彩页信 息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 /&#**; 同品牌同型号技术及商务要求得满分的即完全响应的招标文件参数不一致,其真实性有待确认。且质疑答复函内其核查参数无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请求:*.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调取遂宁市中心医院胃肠镜系统采购项目开立*********型号和广东省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原中央苏区&#**;——电子鼻咽喉镜&#**;二次&#**;深圳开立******型号两个中标标书参数,同此次苏通科技产业园区人民医院电子内镜采购项目&#**;重新招标&#**;中标标书参数进行逐一比对,确定其参数造假应标行为。\**.通知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暂停采购活动。\**.取消中标供应商资格,判定上海弘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对上海弘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本项目中虚假应标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应当要求采购人依法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江苏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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