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v}-2026-05-29 00:00:00
(一)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上海市****年资产评估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项目编号:***********
(二)征集人
征集人名称: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征集人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上海市大连路***号
征集人和联系方式:陈俊宇*************
(三)入围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亚太鹏盛资产评估(上海)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上海市浦东新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丽正路****号*幢***层
供应商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刘婷************
(四)入围产品
亚太鹏盛资产评估(上海)有限公司是经上海市财政委员会批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的要求,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登记和注册,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 亚太鹏盛资产评估(上海)有限公司是由鹏翔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原名“亚太鹏盛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设立的子公司,公司总部位于深圳,是于****年新设合并成立的一家同时具有资产评估资质、房地产评估资质、土地评估资质的大型专业化评估机构,是亚太鹏盛财税集团下属公司。 亚太鹏盛财税集团创立于****年,是一家跨省区市组建的全国性、综合性的大型财税集团。集团下设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亚太鹏盛税务师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鹏翔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广东金烨律师事务所、亚太商学院(深圳)有限公司等多家专业机构。其中,会计、税务和评估三家机构均为该行业深圳本土总部机构。 本公司下设房地产土地评估部、设备评估部、企业价值评估部、无形资产评估部。拥有一批具有优良专业素质、实践经验丰富的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和会计、经济、法律、投资开发、机电工程、电子技术、土木工程、工程监理、物业管理等多方面专业人才。已形成一支专业水平较高、实力较强的资产评估专业队伍。 本公司同境外资产评估公司、测量师行和国外会计师建立了密切的业务合作关系。与我国沿海和内地一些省市评估机构都有业务合作关系。在评估过程中,本公司恪守"依法执业,信誉至上,质量第一,服务至诚"的信条,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奉行"以质量和服务赢得信誉,以信誉发展业务"的方针,以优良的专业知识和纯正的职业道德,谒诚为中外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公司以专业、敬业、独立、客观、公平、公正的精神,以聚集的行业精英为依靠,为金融机构、法院、政府部门、资产管理公司提供以抵押、房地产咨询、课税、保险、投资、清算、转让、保全、交易、拍卖、兼并、租赁、清产核资、诉讼等为目的的评估、咨询服务。 公司以协助客户健康发展为责任,与客户一起成长为追求,为客户创造价值为目标,以提供规范化、专业化的服务和权威的专业意见为己任,高效率、高品质的为客户实现最大利益,锐意进取、不断创新,与客户一起追求发展、追求成功,奠定在行业中更专业、更敬业的形象。 企业内部组织架构 根据此次对项目单位评估的业务特点本所规划以下组织机构,合理分组分工。 *、岗位设置及职责 此次评估,我司安排多个不同层次岗位,将整个评估的实施、初核、复核与终审的每个步骤都覆盖到位,以保证评估程序的完善。我司拟投入执业人员*名,其他人员*名。 (*)项目负责人针对被评估单位的地址、行业性质进行组内人员调配安排,同时负责进行报告与底稿初步审核。 (*)评估设有部门经理岗位,部门经理对下属管理的评估小组初核的报告进行二轮复核,对评估中的重难点在报告中进行重点复核确定。 (*)设置机动部门岗位,安设*个评估机动小组,以备有突发情况可以及时调配。档案管理部门设置档案管理专员,保管电子资料与纸质资料。 (*)现场评估时设置一名评估组长,评估组长审定现场评估小组的预审与终审方案,把控外出评估时间与评估进度。 (*)设置项目技术支持组长岗位。该岗位熟悉了解此次评估的目标与任务,知悉评估要求、评估重点,负责进行评估前人员培训与技术咨询。项目负责人、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及项目技术支持组长三个岗位共同组成以项目组负责人为核心的总控组。 *、部门设置及职责 (*)评估小组职责 评估小组根据评估项目展开评估前调查,评估组长依据调查的具体情况,拟定评估工作方案, 并报部门经理批准;按照评估工作计划及评估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项目评估工作方案;按照已批准的评估计划和评估工作方案,负责具体评估项目的实施;取得评估工作证据,编制评估工作底稿,并对取得的评估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负责起草评估报告,客观地反映被评估单位或部门的情况;客观公正地给予评价,并提出建设性的建议和处理意见;确保评估、调查和检查报告的完整性、及时性、客观性和准确性;负责评估资料的立卷,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制定个人工作计划与目标,并向部门经理提出改进内部评估工作的建议;完成部门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每个小组报告及底稿资料完整性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初审。 (*)评估部门职责 首先,评估复核人员必须对评估工作稿底是否做到了内容完整、观点明确、条理清楚、用词恰当、格式规范和是否做到了逐项逐事编写,一事一稿等进行了复核,对底稿中载明的事项、 时间、地点、当事人、数据、计量、计算方法和因果关系是否准确无误进行复核,对评估人员发现问题的初步定性和引用法规是否准确进行复核,尤其是注意底稿间是否做到了具有清晰的勾稽关系并签署复核意见。经复核审定的底稿,不得增删或者修改;如果评估人员根据复核意见检查底稿,确需改动,也不能在原底稿改动,而是再另行编制一份工作底稿,并做出书面说明。这样才能如实反映出最原始工作记录和一级复核审定的过程,准确执行准则的各项规定,也便于在出现复议诉讼的情况下掌握详细情况,规避评估风险,分清责任。 第二,评估复核人员对评估报告及评估底稿进行校对。这一级复核是整个复核制的二级复 核,它承上启下,把握评估质量关,其侧重点是评估报告。评估复核人员要把好评估报告审核关:一是认真审核评估组提交的评估报告,并提出书面复核意见;二是注意将征求被评估单位意见的评估报告原稿予以保留,不得遗弃,增删或者修改,并应将其连同被评估单位对评估报告的书面意见、评估组的书面说明或者修改意见和评估组所在部门负责人的审核意见以及修改后的评估报告,还有各种代拟稿一并送复核机构复核,保持原貌,充分体现原汁原味。 (*)终审组职责 依法对经过评估复核人员提交的评估意见书、评估决定书、评估建议书、以及所附的评估报告等材料进行全面复核。这是第三级复核,也是出具评估意见书和建议书前的最后一级复核,所以是最重要的一个复核环节。其主要职责是:是否按照评估方案进行了评估;各项评估工作是否符合相关的评估准则;与评估事项有关的事实是否清楚;评估证据是否具有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评估定性是否准确;处理处罚意见、评估评价、评估建议等是否适当;评估程序是否合规等等。 经过复核后出具评估复核意见书。需要特别提出的是,复核机构或者专职复核人员若对评估组的意见有异议,应当报请评估机关主要领导或者提交评估机关业务会议最后审定。 (*)档案管理部门职责 认真学习专业知识,贯彻执行《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维护公司利益,工作尽职尽责,自觉遵守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负责档案资料的分类、整理、编目、排列、上架、保管、借阅、鉴定、销毁、移交等工作,档案质量和工作质量符合“规范 ”要求; *、人员分工安排及管理 (*)项目承接阶段的人员安排 在评估现场由项目负责人安排具体人员的评估任务。根据被评估单位的实际情况合理分配, 项目组负责人根据被评估企单位行业特点、业务特点和地域分布等并结合公司执业人员的专业特长,并本着统筹安排、人员充足、合理利用人力资源、专业分工合理、提高评估工作效率的原则进行安排。本次评估拟派出*名评估人员,项目负责人均有相关执业资格,充分了解被评估单位所在行业情况,具有丰富的相关评估及服务工作经验。项目负责人负责与被评估单位沟通,具体安排组内成员评估任务,从宏观层面了解整体状况,法律及监管环境,被评估单位性质,被评估单位财务收支及预算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风险,被评估单位的目标及战略,被评估单位的财务资料;被评估单位的内部控制等情况,并形成相应的工作底稿。评估助理人员配合项目负责人填制底稿,抽查数据,遇到有疑问的、判断不了的、自已认为重要的事项必须提交问题请示。质量监管部人员须对评估全程提供意见, 对于评估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协助项目负责人合理调度、及时解决。预备项目负责人和预备评估助理人员应对突发情况使得评估人员能够得到及时补充,灵活应对各类突发事件。项目负责人对于无法自行解决的突发情况,告知部门经理,成立应急小组,统一调度解决。 (*)报告出具归档阶段的人员安排 报告完成后,安排项目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等三级复核。负责现场评估的人员,出具评估现场情况叙述,与评估报告一并交付进行复核终审。工作底稿是否做 到了内容完整、观点明确、条理清楚、用词恰当、格式规范和是否做到了逐项逐事编写,一事一稿等进行了复核,对底稿中载明的事项、时间、地点、当事人、数据、计量、计算方法和因果关系是否准确无误进行复核,对评估人员发现问题的初步定性和引用法规是否准确进行复核,尤其是注意底稿间是否做到了具有清晰的勾稽关系并签署复核意见。 对于评估通过的评估报告,安排专人交予采购人,公司同时留存 * 份评估报告作为存档。存档的评估报告交由 *档案室人员负责保管,并且需做到分类分时间妥善保管。部门经理负责定期检查档案室评估报告存档的完整性。 (*)职业道德情况检查管理 要求公司员工恪守独立、客观、公正、保密、廉洁的基本原则,树立充分的风险意识,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评估人员执行评估或其他鉴证业务,应当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公司员工如与被评估单位存在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不应派其进行评估或其他鉴证业务。评估人员执行业务时,应当实事求是,不为他人所左右,也不得因个人好恶影响其分析、判断的客观性。评估人员执行业务时,应当正直、诚实,不偏不倚地对待有关利益各方。评估人员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不得利用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评估人员不得接受客户馈赠的礼品或金钱。公司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将有关独立、 客观、公正、保密、廉洁的政策和程序传达到各层次的员工,并指导和解答有关独立、客观、公正、保密、廉洁方面的问题。 (*)专业胜任能力控制管理 我司一直不断完善员工招聘制度、后续教育制度、员工职务分级与晋升制度,以确保全体业务人员达到并保持履行其职责所需要的专业胜任能力,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评估业务,我司内勤人事部门应根据各层次人员的需要,确定招聘数量和目标,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招聘员工,以品德、学识、能力、经验、体格及其他适合工作所需条件为准,以确保各层次员工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此次参与评估工作的人员选择均由我司技术咨询组与业务培训组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对国家及行业新出的政策及法规进行解析,严格要求评估人员把握评估相关的具体政策,对每位评估人员提出具体要求,由小组负责人进行考核,不通过的不予参与。 *、整体服务方案 *.*各阶段服务的实施安排 我方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估原则,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评估准则,结合上海国资监管要求,建立覆盖项目承接、评估实施、质量复核、报告出具全流程的标准化服务体系。 *.总体实施步骤 亚太鹏盛资产评估(上海)有限公司的职责是依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实施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进行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评估对象于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 委托人及其它相关各方的职责是要对评估工作给予必要和充分的配合,为评估公司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评估所需的全部资料,要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责任并恰当使用资产评估报告书。 资产评估总体实施步骤具体如下: *. 明确业务基本事项; *. 订立业务委托合同; *. 编制资产评估计划; *. 进行评估现场调查; *. 收集整理评估资料; *. 评定估算形成结论; *. 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 *. 具体实施步骤 根据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评估履行适当的评估程序。具体实施过程如下: 资产评估机构受理资产评估业务前,应当明确下列资产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①委托人、产权持有人和委托人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 ②评估目的; ③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④价值类型; ⑤评估基准日; ⑥资产评估项目所涉及的需要批准的经济行为的审批情况; ⑦评估报告使用范围; ⑧评估报告提交期限和方式; ⑨评估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⑩委托人、其他相关当事人与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工作配合和协助等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在对自身专业能力、独立性、业务风险分别进行分析与评价后,应对评价结果予以综合考虑,决定是否受理评估业务。一般在自身专业能力、独立性均满足要求,并且业务风险可承受时,评估机构可以受理该业务。 由于资产评估往往涉及重大财产权益,且评估行为属于对资本市场、资本运营、资产管理、价值管理等提供市场价值尺度的专业服务,相关当事人及其涉及的利益关系通常较为复杂,为保护公共利益,为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避免评估工作的纠纷,《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规定,资产评估委托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在编制资产评估计划的过程中,应当同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沟通,以保证资产评估计划的可操作性。编制资产评估计划时,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资产评估目的以及相关管理部门对资产评估开展过程中的管理规定。 (*)评估业务风险、评估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 (*)评估对象及其法律、经济、技术、物理等因素。 (*)评估项目所涉及资产的结构、类别、数量及分布状况。 (*)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的配合程度。 (*)相关资料收集状况。 (*)委托人、评估对象产权持有人(或被评估单位)过去委托资产评估的情况、诚信状况及其提供资料的可靠性、完整性和相关性。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专业能力、经验及人员配备情况。 (*)与其他中介机构的合作、配合情况。 资产评估计划应当涵盖现场调查、收集评估资料、评定估算、编制和提交资产评估报告等资产评估业务实施的主要过程、资产评估业务实施的时间进度安排和人员安排。 (*)组建项目团队 根据评估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组建专项项目组。 项目规模 项目组成员配置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简易项目(单一资产) 项目经理*人 + 评估人员***人 *年以上执业经验 一般项目(多项资产) 项目经理*人 + 高级评估师*人 + 评估人员***人 *年以上执业经验 复杂项目(企业价值) 项目经理*人 + 高级评估师*人 + 评估师*人 + 专家顾问 *年以上执业经验,具有相关领域专业资格 (*)现场勘查与资料核实 *)了解评估对象现状 *.*核实评估对象的存在性和完整性 评估对象的存在性是指委托人委托评估的评估对象是否真实存在。不同类型的资产,核实其存在的方式也不同。对于存货、动产、不动产等实物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可通过实地勘查、核查合同、盘点、函证等方式核实其存在性;对于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可通过核查权属文件、申请登记材料、技术文件、第三方证明文件等核实其存在性;对于应收账款、股权或其他经济权益,可通过核查会计记录、公司章程、权益证明、股权转让协议及函证等方式核实其存在性。 *.*了解评估对象的现实状况 对于整体企业,现场调查通常应该包括:企业的历史沿革、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主要的产权和经营管理结构;企业的业务、资产、财务、经营管理状况;企业的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影响企业经营的宏观、区域经济因素;企业所在行业现状与发展前景等内容。 对于单项资产,在履行房屋建筑物评估现场调查程序时,通常应了解取得方式、建筑物结构、建成时间、地址、用途、建筑面积、长度、宽度、层高、层数等;在履行机器设备评估现场调查程序时,通常应了解设备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安装地点、规定使用年限、购置日期、启用日期、已经使用年限、设备使用状况、设备维修情况等;对于存货,现场调查通常应了解名称及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存放地点、数量、单价等;在履行应收账款等债权债务评估现场调查程序时,通常应了解债权债务人名称、业务内容、发生日期、履约及回收情况等。 *)关注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 评估专业人员在现场调查时,应当取得评估对象的权属证明,并根据《资产评估法》的规定,对取得的权属证明进行核查验证,包括但不限于采用与原件核对、要求权利人到有关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等方式。鉴于国家对不同资产的产权管理制度有所不同,不同类别资产的权属证明文件存在差异,评估专业人员应当针对不同类别的评估对象,取得相应的有效的权属证明文件。对于不动产、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矿业权、车辆等实行产权登记制度的资产,其权属证明就是相应的产权登记文件,如不动产权证书、专利权证、著作权登记证书、采矿许可证、勘探许可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等;对于机器设备、存货等资产,其权属证明主要包括购置合同、购置发票、付款证明、出库入库记录等;对于企业价值评估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和股东部分权益,其权属证明主要包括公司章程、工商登记材料、股东登记名册、出资证明、出资协议等,涉及国有资产的,还包括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现场调查的手段和方式 现场调查手段通常包括询问、访谈、核对、监盘、勘查等;现场调查的方式可分为逐项调查和抽样调查。 从委托人、产权持有人等相关当事人处获取的资料通常包括:资产评估申报资料,评估对象权属证明,反映资产状况的资料,评估对象的历史、预测、财务、审计等资料,相关说明、证明和承诺等。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要求委托人等相关当事人对其提供的资产评估明细表和其他重要资料以签字、盖章及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等进行确认。 对评估资料进行核查验证的方式通常包括观察、询问、书面审查、实地调查、查询、函证、复核等。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根据各类资料的特点,合理地确定核查验证的方式。对某些复杂的资料,可以通过采取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核查验证。 主要评估资料及其核查验证: (*)法律法规资料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收集的与被评估业务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材料分别由立法机关、政府及相关部门颁布,具有权威性,符合规定适用条件的资料可以在评估中直接使用。 (*)权属证明资料 *)企业价值 评估专业人员采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查询等方式,对企业提供的投资协议、公司章程、公司制度、股权买卖协议或者回购协议等资料进行核查,应当查看相关印章、签字是否清晰、完整,与企业管理层进行访谈,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公开信息。如果需要,还可以到市场监督管理等政府部门查询相关资料。 *)不动产 我国已经建立和实施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的登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统一负责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 评估专业人员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核查上述权属证明资料的,应当查阅井核对评估对象的不动产权属原件、复印件是否一致。 对于不动产登记部门已出具“受理通知书”处于正在办理中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可以根据需要要求评估对象产权持有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已受理”事项的办理进度和结果。 如果评估对象没有办理产权证,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查验取得不动产的相关证明文件、发票以及合同等资料,并根据具体情况和重要性原则在资产评估报告中披露评估对象未办理产权证的原因、核查处理方法以及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矿业权 矿业权权属证明资料主要包括:划定矿区范围批复、采矿权许可证、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矿业权出让(转让)合同以及相关付款凭证、矿业权抵押备案相关资料等。 *)知识产权 评估专业人员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核查上述权属证明资料的,应当查阅并核对权属证明资料的原件、复印件是否一致,查验权属材料的所有权人、取得方式、权利范围、有效期、他项权利(是否质押)等相关信息。对知识产权的权属信息可以与国家相关政府网站公示信息核对是否一致,以确认评估基准日真实有效的权属状态。 对许可使用的知识产权使用权,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查阅授权协议以及付款记录,必要时可以向权利人函证,确认该类使用权的许可期限、许可范围、使用条件、许可费支付等相关条款的约定。 *)机器设备 机器设备权属证明资料主要包括:机动车登记证、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国籍证书;外购机器设备的购置合同、购置发票、付款凭据、进口设备报关单;自制机器设备主要材料以及外购件的采购合同和发票、竣工决算资料;融资租赁设备的融资租赁合同、发票;由法院判决形成的设备资产的法院判决书、资产交接单;抵(质)押机器设备的抵(质)押合同、抵(质)押登记证书;国有资产划转材料、调拨单。 (*)财务会计资料 (*)专业报告、单项资产评估报告 *)专业报告 利用专业报告是指因涉及特殊专业知识和经验,利用某一领域中具有专门资质或者相关经验的机构所出具的专业报告,作为资产评估依据。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利用的专业报告通常包括: ①公开发表的相关专业报告; ②已经正式出具的相关专业报告; ③专门聘请专业机构完成的相应专业报告。评估机构聘请专业机构出具专业报告,必要时应当征得委托人同意。 评估专业人员采用询问、书面审查以及复核等方式对其他专业机构提供的专业报告进行核查,应当了解专业机构的业务范围、执业资质、业绩、地位以及独立性,检查专业报告出具的时效性,分析是否满足资产评估业务的需要。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评估专业人员利用专业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还应当关注其披露的、对专业报告结论存在重大影响的事项;将所利用的专业报告作为工作底稿,必要时将其作为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单项资产评估报告 引用单项资产评估报告是指资产评估机构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引用其他评估机构出具的单项资产评估报告,作为资产评估报告的组成部分。评估专业人员引用单项资产评估报告应当与委托人事先约定,获取正式出具的单项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专业人员采用询问、书面审查以及复核等方式对拟引用的由其他专业机构出具的单项资产评估报告进行核查,应当了解专业机构的业务范围、执业资质以及独立性,检查引用的单项资产评估报告出具的时效性,分析是否满足资产评估业务的需要。 (*)其他资料 *)宏观经济资料、区域经济资料、行业现状和发展前景资料 来自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的,应当从有关权威发布平台取得,一般可以视为具有权威性,可以直接引用,但应当关注该类资料的时效性。 *)来自市场的有关资料 *.对于直接从上市公司年报获取的数据资料,由于该数据资料已经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在进行必要分析调整后可以直接采用。 *.对于来自不同资讯网站的数据或者研究成果,评估专业人员可以结合网站的知名度和权威性综合判断获取的数据或者研究成果的可靠性。对于从浏览量较少的网站获取的数据或者研究成果,必要时获取两个以上途径的有效数据,从而相互验证其可靠性。 *.对于询价资料、交易案例等资料,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采用查询、查阅、核对等方式进行核查,应当将通过文献查阅以及查询相关网址信息等获取的结论形成书面记录。 *)涉及诉讼、仲裁、担保的资料 *.评估专业人员采用书面审查、查询、复核等方式对被评估单位涉及诉讼、仲裁的资料进行核查,应当查阅被评估单位出具的有关诉讼、仲裁事项声明书,并与公告或者网站披露的信息进行核对,以了解被评估单位诉讼、仲裁事项发生的背景、涉及的金额以及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评估专业人员采用书面审查、查询等方式对被评估单位涉及对外担保的资料进行核查,应当获取被评估单位出具的有关对外担保事项声明以及担保合同、协议等资料,利用央行全国联网的企业征信系统进行查询。采用书面审查方式对被评估单位存在抵(质)押的资产进行核查,应当查阅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抵(质)押合同以及相关的主债权合同、抵(质)押资产清单以及说明。 (*)评估方法的选择 资产评估方法主要包括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三种基本方法及其衍生方法,每种基本方法下还有具体的评估方法,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根据评估目的和价值类型、评估对象、评估方法的适用条件、数据的质量和数量等因素选择恰当的评估方法。 (*)评定估算形成结论 在选定评估方法之后,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还需要合理选择技术参数,应用评估模型,形成初步评估结论。例如,采用成本法,应当合理确定重置成本和各种相关贬值,通过用重置成本扣除各项损耗,得出评估对象的价值;采用市场法,应当合理选择可比案例,分析评估对象和可比参照物的相关资料和价值影响因素,通过可比因素的差异调整,得出评估对象的价值;采用收益法,应当合理预测未来收益,并合理确定收益期和折现率,通过预期收益折现计算,得出评估对象的评估值。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对形成的初步评估结论进行分析,判断采用该种评估方法形成的评估结论的合理性。首先应当对评估结论与评估目的、价值类型、评估方案的适应性进行分析;其次对评估资料的充分性、有效性、客观性以及评估参数的合理性、评估模型推算和应用的正确性进行判断;再次对评估增减值进行分析,确定资产评估增值或者减值的原因,并判断其合理性;最后可以通过对类似资产交易案例的分析,对评估结论的合理性进行判断。 当采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对采用各种方法评估形成的初步结论进行比较,对所使用评估资料、数据、参数的数量和质量等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分析不同方法评估结论的合理性以及不同方法评估结论差异的原因,综合考虑评估目的、价值类型、评估对象现实状况等因素,最终形成合理的评估结论。 (*)报告的质控阶段 *)资产评估报告的审核安排 评估机构通常采用多种层次和形式的制度安排,具体项目适用的审核级次会结合项目类型、规模、复杂程度、监管要求和风险水平等因素有所区别。如有的实行两级审核制度,有的实行三级审核制度。总体而言,评估机构的质量审核体系应当包括项目团队内部相关层级的审核以及质量控制部门(岗位)等独立于项目团队之外的审核,必要时,也可引入外部审核资源。 项目审核人员应当符合的要求,包括: ①具备履行职责的技术专长; ②具备审核业务所需要的经验和权限; ③保证审核工作的客观性。 项目审核人员承担的职责为: ①审核评估程序执行情况; ②审核拟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③审核工作底稿; ④综合评价项目风险,提出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明确意见; ⑤审核评估结论。 *)资产评估报告审核的主要内容 ①评估程序的履行情况。 ②评估资料的完整性、客观性和适时性。 ③评估方法、评估技术思路的合理性。 ④评估目的、价值类型、评估假设、评估参数以及评估结论在性质和逻辑上的一致性。 ⑤计算公式及计算过程的正确性。 ⑥技术参数选取的合理性。 ⑦计算表格之间链接关系的正确性。 ⑧采用多种方法进行评估时,对各种评估方法所依据的假设、前提、数据、参数进行审核,并对不同评估方法结论的合理性以及差异合理性进行审核。 ⑨最终评估结论的合理性。 ⑩评估报告的合规性。 *)项目团队层级审核的主要内容 ①对被评估资产自身的状况是否进行了必要的了解,对评估风险是否有正确的评价。 ②评估程序是否按计划要求进行。 ③原始资料及收集的评估资料是否满足评估要求,是否由资料提供方以盖章等方式确认。 ④评估调查过程是否记录在工作底稿中。 ⑤评估依据是否充分。 ⑥评估方式的选择及运用是否正确。 ⑦评估模型应用、数据勾稽关系是否正确。 ⑧评估报告的格式、内容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⑨评估结论是否合理,表格与报告的相关数据和信息是否致。 ⑩重大问题是否按规定进行请示汇报和处理,重大问题的处理结果是否合理。 ⑪各项内容是否完整,有无遗漏、缺陷事项。 *)质量控制部门(岗位)等审核的主要内容 ①评估程序是否完整履行,是否形成了相应的工作底稿。 ②整体报告的内容及格式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及评估准则的规定。 ③评估目的、价值类型、评估假设、评估方法、评估结论是否逻辑一致。 ④重大问题的处理是否适当。 ⑤评估结论是否有合理的依据支持,影响评估结果的特别事项是否完整披露。 ⑥对于外部审核的意见答复和报告修改是否合理有据。 (*)与委托人或者相关当事人沟通 *)沟通的作用 评估机构及评估专业人员与委托人或者相关当事人进行必要的沟通,既有助于了解委托人或者相关当事人对评估结论的反馈意见,也有助于委托人或者相关当事人合理理解评估结论,正确使用评估报告。 *)沟通的时间 通常在评估报告由评估机构内部审核后,项目团队可以安排相关沟通工作。 *)沟通的主要内容 与委托人或者委托人许可的相关当事人沟通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是否存在与评估对象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情况。 ②是否履行了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内容。 ③评估方法的适用性,参数选取的合理性,模型计算的正确性,评估目的、价值类型和评估方法的匹配性等。 ④评估报告披露信息的正确性和恰当性。 *)沟通后的调整 沟通如导致评估专业人员修改评估结论或者评估报告,需要详细说明理由,并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核程序。 *)沟通时应注意及禁止的事项 ①在沟通时,评估专业人员需要表明:目前沟通的意见为初步结果,最终资产评估报告完成后,内容与结果可能会发生变化;建议沟通的信息仅为委托人内部使用,任何初稿不能对外公布或者披露。 ②在沟通过程中,如果发现差错或者疏漏,评估专业人员可以同意对相关内容进行查证、核实。 *)对沟通内容形成必要的记录。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备案)中的审核 对于涉及企业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管理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在资产评估机构提交评估报告后,相关管理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对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外部审核。对于需要核准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由负责核准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组织专家对资产评估报告进行评审;对于需要备案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由负责备案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或其授权的国家出资企业组织专家对资产评估报告进行评审。 评估机构及评估专业人员应当对审核意见进行分析,形成意见回复,并根据需要对评估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或修改。 评估报告如有修改,应按评估机构内部的审核要求履行审核程序,重新出具评估报告,并按规定提交评估报告委托人。 (*)提交评估报告 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委托人提交资产评估报告,是资产评估机构履行评估委托合同约定责任的要求。资产评估机构应当以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方式向委托人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 *.*重难点的应对措施 随着我国社会与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有资产评估工作的对象与内容也随之发生改变,亟需尽快适应时代的发展趋势,采取更加有效、高质的管控措施,推动行政事业单位更加稳健、良性的运营。国有资产评估的目的在于正确体现国有资产的价值量,保护国有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关注重点 (*)评估原则 国有资产评估原则和组织管理国有资产评估是由评估机构或人员遵循经济规律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依据有关资料,坚持一定原则,运用科学方法,按照评估目的和规定的标准及程序,对资产的价格进行判断和估计。国有资产评估应当遵循真实性、科学性、可行性原则,依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进行评定和估算。真实性是指资产评估所依据的数据、资料必须是客观、真实、可靠的。科学性是指评估时采用适当的方法,运用正确的参数,有理有据地进行科学分析。可行性是指评估得出的结论应该是信得过的、可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 (*)评估对象和范围 国家资产占用单位在发生下列情况和行为时,应当进行资产评估:①资产出售;②企业兼并、联营、股份经营;③与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举办合资经营企业或者合作经营企业;④企业清算;⑤企业、单位改变所有制性质;⑥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况和行为。国有资产占用单位发生资产转让、抵押、担保、企业承包、租赁以及当事人认为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行为,也需要进行资产评估。国有资产评估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国有资产评估遵循真实性、科学性、可行性原则,依照法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对被评估的资产价值进行评定和估价。 (*)评估程序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后的评估价值,作为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参股、入股价值及确立成交价格的依据。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的要求,对评估程序应严格按照要求,保证国有资产评估的独立、客观、公正。 *.应对措施 (*)构建完善的管理机制 规范化、科学的管理制度是提高工作质量、效率的基础保障与执行准则,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另外,规范评估工作机制,通过制定适宜且行之有效的管理目标、积极预防与杜绝职务犯罪与经济犯罪。 (*)优秀的评估人才和团队精神 为保证委托各项评估的效率和质量,如本公司能入围成为评估项目的参与单位,我们将准备组建由首席评估师牵头组成评估团队,制定相应的评估方案、评估计划和选择恰当的评估方法。另有多名专业评估人员将组建专业的评估队伍参加委托的各项评估。 本公司拥有能独当一面的优秀评估人才,这是完成项目的组织保证,如果我公司能成为委托评估项目的受托单位,我们将充分发挥各专业评估人员的资源优势,以团队的力量攻破难关。 (*)拥有健全的专家人才库 为使评估结果更加科学、客观、公正,本公司除了配备本公司最为优秀的评估师和工程师之外,还配备了一定的资深专家共同参与各项评估工作,以保证评估的进度和质量。 (*)保证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为了更好的完成评估工作,我公司将选派资深的评估师作为项目经理,组建最为优秀的评估团队,再加上之前在上海所做的评估项目所积累的经验,相信我们有能力和信心保证所委托的评估项目的进度和质量。 *.*服务特色或创新管理 *.*.*根据本项目的要求,本公司有以下四项服务承诺: (*)专业人员配备严格按投标书执行。资产评估业务是一项集体劳动,要有好的评估质量,就必须有一支技术过硬的专业人员配备。公司在接到评估项目任务后,首先就是着手组织项目团队。评估项目团队需要由哪些专业人员构成,这将由项目所涉及的评估资产决定。一般来讲,如果是一个企业整体评估项目,既涉及房屋、设备、土地,又涉及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债务等,那就需要配备相应的专业评估人员。有时需要评估所涉及行业有关专家的技术支持,我们会在征得有关部门的许可下,聘请技术专家。另外,需要多少专业人员将取决于资产规模和资产的实物分布状况。根据经验,规模在****亿元的评估项目,专业人员约需为***名,其中设备***人,房地产***人,其他资产***人。 (*)公司的服务宗旨:公司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接受各方监督,积极完成资产评估服务项目。在执行业务的每一步具体实施过程中,以政府采购法为准则,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认真完成每一项资产评估业务,坚决排除评估人员与委托人或与被评估单位或个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尽可能地排除人为的主观因素,真实地反映、分析、判断和处理资产评估业务,不以个人好恶或成见影响工作结果,不以牺牲一方利益而使另一方受益。 (*)公司的服务承诺:公司员工继续本着“坚持质量第一,提高声誉;坚持服务第一,使客户满意;坚持信誉第一,做一个项目交一批朋友”的原则,加强政府采购法的学习,坚持思想政治领先,同时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以适应工作需要,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业规定、职业道德等情况,不出一份虚假报告。随时可以接受评估业务,随时可以调配人员,并保证按时、按质地完成评估任务。坚决不允许将项目分包和转包,不允许违反投标承诺的服务措施,不允许出现服务态度不认真、人员不到位等情况发生。 (*)收费公道:是对评估机构的基本要求。在当前压价竞争屡禁不止的情况下,将收费公道纳入评价体系中具有重要意义,它将对引导行业公平竞争起到积极作用。服务收费合理,公司严格按照所签订服务协议的相关条款收取服务费。本公司坚持以服务质量为评价标准,不以服务价格竞争为主导,评估费用参照行业标准和招标协议中的有关约定,加急或特殊项目可结合具体的工作量和难易程序,尽量降低委托人的成本,由评估机构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并提供优惠的收费服务。 我公司拥有高效的协调班子、良好的沟通能力、敬业的团队精神和果断解决问题的能力。我们有信心保证能很好的完成评估任务。 *.*.*项目进度管理 我方严格遵循《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要求,结合各类评估业务的作业难度、核查范围、测算复杂度,科学拆分作业流程,合理排布工期节点。为保障项目按时保质完成,我方建立标准化作业工期体系,明确各业务阶段工作时限,全过程把控项目节奏,具体工期规划如下: 评估类型 预计完成周期 各阶段时间安排 单项有形资产评估 ****个工作日 资料收集*天 + 现场勘查*天 + 评估测算*天 + 报告出具*天 多项资产评估 *****个工作日 资料收集*天 + 现场勘查*天 + 评估测算*天 + 报告出具*天 企业价值评估 *****个工作日 资料收集*天 + 尽职调查**天 + 评估测算**天 + 报告出具*天 · · 进度保障措施如下: (*)固化工期约定,明确权责边界 项目承接阶段,沟通明确资料提交、现场勘查、测算审核、报告交付等全部时间节点,划定甲乙双方工作义务,严格执行既定工期计划,杜绝无故拖延。 (*)动态跟踪管控,实时进度反馈 建立项目经理负责制,实行“日跟进、周汇报”机制,定期向委托方报送项目进度表,同步核查进度完成情况,做到流程透明、进度可查、风险可控。 (*)预判突发风险,优化应急处置 针对资料不齐、现场条件受限、政策变动等不可控因素,提前制定应急预案。若发生进度延误风险,我方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告知委托方,协商调整作业方案,最大限度降低延误影响。 (*)优化人员配置,保障作业效率 · 组建专属评估项目组,根据项目体量、业务类型灵活调配注册资产评估师、技术核查人员,实现多项目并行作业、专人专岗负责,保障项目高效推进。 *.*.*保密管理 我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恪守行业职业道德准则。针对委托方财务数据、资产信息、经营资料等涉密内容,建立“全流程、多层级、闭环式”保密管理体系,严格管控资料采集、测算、归档、销毁全流程,全面保障委托方商业机密与资产信息安全。 (*)保密制度建设 *)完善制度体系:制定标准化《资产评估保密管理制度》,明确涉密范围、保密权限、管控流程及处罚标准,将保密要求嵌入全部作业环节。 *)全员保密管控:全体执业人员、辅助人员均签订永久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离岗人员实行脱密管理,终身约束从业保密行为。 *)项目分级管理:对国有资产、涉密资产等高等级项目实行专项管控,配置专属负责人、独立存储空间,做到一案一档、专人专管。 (*)保密管控措施 · *)资料专人管控:所有纸质资料、电子数据由保密专员统一保管,建立资料借阅登记台账,严格审批查阅权限,禁止无关人员接触涉密资料。 · *)电子安全防护:办公设备加密处理,项目资料专用服务器存储,禁止私自拷贝、外传;报告交付后,及时清理临时文件、备份冗余数据,严防数据泄露。 · *)底稿规范归档:评估工作底稿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封存存放,区分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未经委托方书面许可,不得对外调取、查阅。 · *)严格对外管控:严禁工作人员以口头、书面、截图、传输文件等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泄露评估标的、评估结论、财务明细等涉密信息。 *.*.* 增值服务方案 为提升服务综合品质,最大化保障委托方权益,我方在完成合同约定基础评估服务之外,无偿提供配套增值服务。依托专业技术团队、行业经验及政策资源,覆盖前期咨询、中期配合、后期运维、应急保障全链条,为委托方提供专业化、精细化、一站式配套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评估前置顾问服务:项目委托前期,免费提供专业咨询研判,结合委托方资产性质、使用用途、审批要求,协助梳理资产清单、科学界定评估范围,定制合规、适配的评估实施方案,规避前期流程漏洞,降低评估合规风险。 (*)评估后置延伸服务:报告交付后提供永久售后答疑,针对评估方法、测算依据、指标结论进行专业解读;同步协助委托方完成资料备案、报审答疑、材料补充等工作,保障报告顺利通过主管部门审核。 (*)专业政策培训支持:结合国有资产管理、资产评估合规要求,免费为委托方开展专项培训,内容涵盖国资监管政策、资产处置流程、评估合规要点、财税配套政策等,提升管理人员资产管理专业水平。 (*)紧急应急加急服务:开通应急业务绿色通道,针对招投标、资产处置、应急审计等紧急需求,优先调配资深评估人员,压缩作业时限,在合规前提下加急完成勘查、测算、出报告等全部工作,满足委托方紧急使用需求。 *.*评估价格争议解决等应急预案 *.*.*评估价格争议的情况 资产评估价格争议是客观存在的,产生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但是,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资产评估在我国是个新兴行业,仅有十几年发展历程,因而在法律建设方面还很不完备。资产评估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房管部门、规土部门也通过立法来规定中介机构内容,建立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制度,认定房地产估价人员评估资格。由此形成评估行业多头管理、条块分割、各自为政、法度不一、执业标准不统一的局面。造成评估市场的混乱,这是资产评估产生服务质量问题一大原因。 (*)由于我国资产评估业起步较晚,现有的评估机构仍处于发展时期,评估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在评估重大项目时,往往表现出经验不足,业务不精通,缺少某些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不能胜任评估工作。因而产生服务质量问题。 (*)在市场经济形势下,评估机构竞争越来越激烈,在有限的市场范围内,都在千方百计抢占份额,多做业务增加收入,提高经济效益。因而会产生违反职业道德、违规操作、不顾评估质量、粗放评估、低价取费、迎合委托人的行为。这也是产生服务质量问题的一面。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的抵押、担保、联营兼并等经济活动也大量存在。这给评估机构提供了大量的机遇,同时也带来了挑战。因为国企改革情况复杂,有些评估业务没有借鉴的经验;再者,若委托人故意弄虚作假以图达到私分国有资产或集体资产的目的,隐瞒或高报资产,如果评估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水准不高都会给评估工作带来极大服务质量问题。 *.*.*服务价格争议问题解决方案 (*)成立服务争议问题处理小组 组 长:刘婷 副组长:刘勇 成 员:张珍、郭莉莉 ①职责:接受来信,接待来访,为投诉人提供服务;接受上级机关转办、交办的投诉事项,并负责参与直到妥善处理;经常调查、研究和分析投诉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投诉信息和解决问题的建议;向投诉人宣传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②应遵守的规定:认真处理投诉人来信,热情接待投诉人来访,对投诉人不得刁难和歧视,对投诉事项不得置之不理,敷衍塞责,推诿拖延;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徇私舞弊,收受贿赂;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对外透露工作秘密,不得扩散投诉人要求保密的内容,不得将控告、检举材料交给或者告知被控告人、被检举人;严以自律,认真负责,不得丢失、隐匿和擅自销毁投诉人材料。 ③时限:对投诉的处理工作应参照我国《信访条例》和《上海市信访条例》中有关时限的要求,直接办理的投诉、举报事项应当在**日内办理完毕,情况复杂的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具体的解决方案 资产评估服务价格争议引起投诉的情况,归纳起来可以分为两类。即外界因素和机构自身因素。我们认为解决方案可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①建立完善资产评估法制,统一立法管理。我国资产评估立法现状与评估业迅速发展的要求相比,在很大程序上存在滞后现象,尽管财政部相继出台了诸如《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等法规文件,资产评估协会于****年颁布了《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资产评估法》的颁布,将资产评估纳入法制轨道,以避免和减少因服务质量问题引起的投诉。 ②评估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我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独立、客观、科学、公正的执业原则。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如:执业操作规范制度、质量控制制度、项目负责制度、内部审核制度、风险评价制度等。努力使评估全过程规范。从与委托单位签订业务委托书开始,到编写评估计划、现场勘查、撰写评估报告和评估说明、工作底稿归档直至评估工作结束都要规范化。 ③加强评估人员的质量风险意识。首先,评估人员应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站在第三者的立场上,不与任何一方发生利益关系,敢于抵制委托人的不合理要求,完全按照评估的目的,遵循法定标准和操作规范,独立地进行评估价值估算和判断。其次,评估人员必须掌握必备的知识、专业技术和方法。第三,在执业过程中,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风险意识,在评估具体操作中,严格按评估规范意见操作,认真撰写工作底稿和评估报告,对评估中特别事项要发表重大说明,让所出具的评估报告经得起时间考验。 总之,只要我们坚持评估统一立法、统一行业、统一执业标准,评估机构和人员在执业中坚持职业道德,不断提高执业水平,因服务质量问题引起的投诉问题完全是有办法可防范和完美解决的。 *.*.*评估人员变动的情况 如遇到人员变动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情况,我们从其他项目的专业人员中抽调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从事多年资产评估工作,并具有丰富经验的资产评估师来进行评估工作,同时配备相同的办公条件,遵照上述工作流程,确保在任何条件下都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评估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资产评估业务管理一般包括评估业务承接及委派、实施、审核及报告、归档、结算、考核阶段。评估人员在执业中应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和本办法的要求,不得逾越或简化评估程序。 第二章 业务承接及委派 第三条 评估业务承接及委派阶段主要包括承接人与客户的接触与洽谈、现场调研、风险评价、承接、签约及本公司承做人员委派等过程。 第四条 承接人在获取市场信息后,应与委托方进行接触与洽谈,了解被评估方的基本情况、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范围、评估基准日、时间要求等,初步评价评估风险和专业胜任能力,根据初步了解的情况决定业务承接。视客户具体要求,提供资产评估业务建议书。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均有获取评估业务信息并提交评估业务的职责,提交的方式可以是书面报告、可行性分析或其他。 第六条 业务承办人应就本公司评估人员专业胜任能力、人员可供调配的情况、业务本身风险及成本效益等情况,对业务承接的可行性进行评价,确定承接业务。 第七条 业务承办人确定承接业务后,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评估业务委托合同,或根据情况委托业务负责人以承接人的名义代为履行资产评估业务委托合同具体条款洽商程序。 第八条 本公司实行业务委派制,公司负责人委派业务承办人或副总经理为业务的总协调人,负责全程跟踪、指导业务实施和解决重大问题。公司负责人根据业务情况也可由自己作为总协调人。 第九条 公司负责人填写“资产评估业务委派单”交总协调人,总协调人确定业务负责人和签字评估师后将“资产评估业务委派单”交业务负责人,业务负责人安排业务组成员,填写完整“资产评估业务委派单”后报行政部备案、立项。 第十条 行政部收到“资产评估业务委派单”后,及时登记。行政部不定期将“评估业务统计表”交财务部备案。 第十一条 业务负责人应将签署完毕的评资产估业务委托合同(原件或复印件)交行政部备案。资产评估业务委托合同编号为单独编号 第三章 业务实施 第十二条 评估业务实施阶段主要包括评估业务的计划、岗前培训、客户培训、现场调查、收集评估资料、评定估算等过程。 第十三条 业务负责人接到“资产评估业务委派单”后,根据被评估资产的规模、特点及执业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对业务组成员实施岗前培训,布置前期准备工作。 第十四条 资产评估业务不论业务大小均应按规定编制“资产评估计划表”。评估计划由业务负责人制定,根据业务情况于进驻评估现场之前或最迟于进驻评估现场*日内上交,经总协调人审批后,交行政部备案。特大型业务或疑难业务需根据业务的具体情况编制较详细的资产评估操作方案。 未按规定时间报行政部评估计划的,业务负责人应阐述相关理由。行政部会通过打电话、发邮件或其他方式督促业务负责人报评估计划。没有充分理由且经督促后仍未报计划的业务负责人将由行政部登记并会影响其年终考核。 第十五条 在进场评估前,业务负责人应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根据企业的行业特点和评估范围,对企业相关配合人员进行培训,使其了解评估的基本原理和流程,明确如何配合评估人员对企业资产进行勘查核实,并收集准备评估相关资料。 第十六条 业务负责人应根据承做业务的特点,对业务组成员实施岗前培训,要求业务组成员熟悉、了解业务概况,做好评估前准备工作。必要时提请行政部组织本公司或行业内专家对业务组成员实施培训。 第十七条 业务负责人必须参加评估业务的现场工作,并对业务组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督。评估方法的选用应科学、可行,与评估对象和所收集资料相匹配。对实物资产应进行实地勘查或抽查。对评估对象的产权状况及其合法性应给予充分关注和披露。对评估结果应有分析过程和记录。 第十八条 业务负责人根据承做业务的实际情况和本公司人力资源配备情况,决定是否利用和聘请专家协助工作。 资产评估师应尊重和利用专家的工作,但是利用专家的工作,并不能减轻或免除资产评估师发表和确认评估结论的责任。对外聘专家编制的工作底稿应进行必要审核,对其他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价值鉴证报告等,在利用时应对其进行审核与评价,发现与自己的职业判断不符事项应及时沟通。 第十九条 本公司建立分级督导制度。要求各级督导人员对各层次的评估工作切实履行指导和监督职责,以保证评估工作符合质量控制标准和评估执业规范。督导人员是指对评估工作负有指导、监督和审核责任的各级人员,包括公司负责人、业务承办人、副总经理、各级审核人员、签字资产评估师、业务负责人和各专业组组长。 业务负责人应对助理人员和专家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以确定其是否遵守了有关评估工作准则和规范,是否实施了必要的现场勘察和市场调查等评估程序,评估价值的确定是否具有充分的计价依据,以及是否形成了完整的评估工作底稿。 第二十条 业务负责人及专业组组长以外的各级督导人员根据资产评估业务的需要,必要时应到评估业务现场对资产评估业务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和审核,以保证及时发现和解决重大问题。 第二十一条 本公司实行重大问题请示制度。对执业中评估人员之间存在的专业分歧或其他需要解决的问题,业务负责人应及时处理。评估人员在执业过程中遇到的超过其执业判断能力或重大风险问题,应与上一级督导人员进行沟通,业务负责人应及时向报告审核人、总协调人等督导人员提出“资产评估重大问题请示”。 业务负责人应就请示的重大问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提交各级督导人员审核。报告审核人、总协调人等督导人员应尽快协商提出最终处理意见或解决方案。 第二十二条 评估人员应根据评估对象的具体特点编制相应的工作底稿。资产评估工作底稿一般应包括业务名称、被评估企业名称、评估基准日、评估方法、评估程序、勘查鉴定记录、作价依据、评估结果和编制人签章、审核人签章及日期等内容。 第二十三条 业务审核及报告阶段主要包括总结、审核、报告等过程。 第二十四条 业务负责人根据审核制度规定组织业务组成员撰写评估说明和评估明细表,并及时上报审核。其中,业务组分组负责人进行评估业务小结,汇总相应评估明细表,撰写相应评估说明;业务负责人进行评估业务总结,汇总评估说明和评估明细表,撰写评估报告。 第二十五条 业务负责人和评估专业组组长在结束现场清查鉴定和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后,应当根据评估程序的实施情况撰写评估业务小结或总结,概括地说明评估计划的执行情况、资产价值的计算与分析情况、业务中的重大问题及解决方案等。 第二十六条 业务负责人应按规范要求撰写评估报告、组织业务组成员撰写评估说明和评估明细表,并及时上报审核。 第二十七条 本公司根据业务情况实行三级审核制度,即项目经理(或部门经理)审核、质控部审核、首席评估师(或法定代表人)审核。各审核人在审核工作底稿及评估报告书时,应做出必要的审核记录,书面表示审核意见并签名。未经三级审核的报告不得出具。 第二十八条 评估报告经三级审核后,由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发,出具正式评估报告。 第二十九条 工作底稿归档阶段包括纸质底稿的归档、电子底稿的归档、评估业务台账的填写。 第三十条 正式评估报告出具后,业务负责人应组织业务组成员整理评估工作底稿,及时归档。一般不需备案的业务应于出具报告**日内将底稿归档,备案业务应于取得备案表复印件半月内将底稿归档;业务负责人应于报告完成后将电子底稿归档,同时完成评估业务台账的填写工作。如有特殊情况,业务负责人应提出书面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延缓归档。 第三十一条 评估业务完成后,业务负责人应对评估业务实施后期跟踪,适时了解与本评估业务相关的经济行为的实施情况,成交价与评估结果是否存在较大差异等,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提高资产评估业务水平。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单位的业务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 明确业务档案的归档内容、归档形式(或方法)、保管期限、管理责任以及其他档案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办理评估业务与办理与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形成的业务档案。 本单位办理其他业务形成的业务档案,可参照本制度管理。 第三条 业务档案是指资产评估师及其执业人员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反映评估程序实施情况、支持评估结论的工作记录和相关资料。本单位的业务档案,是评估证据的载体,是出具评估报告的主 要依据。本单位的业务档案是考查业务工作的依据,是本单位全面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 业务档案包括纸质文档、电子文档或者其它介质形式的文档,不一致的以纸质文档为准。 第五条 业务档案的所有权属于本单位。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六条 本单位由总经理负责业务档案的组织管理工作,由行政部负责评估业务档案的登记及日常管理工作,设一名档案管理人员。档案工作人员的职责是全面负责本单位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调阅、销毁等档案管理工作。业务部门应当配合档案管理人员完成业务档案的移交、归档等工作;项目负责人应当负责对所承办业务项目的业务档案归档过程和归档质量全面负责,是本项目档案质量的直接责任人。 第七条 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本单位的规定,恪尽职守、认真负责,严格保密,不得外传,不得丢失。 第八条 档案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变动时,应办理档案交接手续,负责业务档案管理的本单位领导监交。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要在移交表上签章。移交人必须办完移交手续后方可调离该岗位。 第三章 工作底稿的编制 第九条 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编制工作底稿。 第十条 工作底稿应当反映资产评估程序实施情况,支持评估结论。 第十一条 工作底稿应当真实完整、重点突出、记录清晰。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可以根据资产评估业务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工作底稿的繁简程度。 第十二条 工作底稿可以是纸质文档、电子文档或者其他介质形式的文档,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根据资产评估业务具体情况和工作底稿介质的理化特性谨慎选择工作底稿的介质形式。 第十三条 工作底稿通常分为管理类工作底稿和操作类工作底稿。 管理类工作底稿是指在执行资产评估业务过程中,为受理、计划、控制和管理资产评估业务所形成的工作记录及相关资料。 操作类工作底稿是指在履行现场调查、收集评估资料和评定估算程序时所形成的工作记录及相关资料。 第十四条 管理类工作底稿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一)资产评估业务基本事项的记录; (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三)资产评估计划; (四)资产评估业务执行过程中重大问题处理记录; (五)资产评估报告的审核意见。 第十五条 操作类工作底稿的内容因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方法等不同而有所差异,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一)现场调查记录与相关资料,通常包括: *.委托人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提供的资料,如:资产评估明细表,评估对象的权属证明资料,与评估业务相关的历史、预测、财务、审计等资料,以及相关说明、证明和承诺等; *.现场勘查记录、书面询问记录、函证记录等; *.其他相关资料。 (二)收集的评估资料,通常包括:市场调查及数据分析资料,询价记录,其他专家鉴定及专业人士报告,其他相关资料。 (三)评定估算过程记录,通常包括: 重要参数的选取和形成过程记录,价值分析、计算、判断过程记录,评估结论形成过程记录,与委托人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沟通记录,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六条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收集委托人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提供的资产评估明细表及其他重要资料作为工作底稿,应当由提供方对相关资料进行确认,确认方式包括签字、盖章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 资产评估项目所涉及的经济行为需要批准的,应当将批准文件归档。 第十七条 工作底稿中应当反映内部审核过程。 第十八条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根据资产评估业务特点和工作底稿类别,编制工作底稿目录,建立必要的索引号,以反映工作底稿间的勾稽关系。 第四章 资产评估档案的归集和管理 第十九条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通常应当在资产评估报告日后**日内将工作底稿、资产评估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归集形成资产评估档案,并在归档目录中注明文档介质形式。重大或者特殊项目的归档时限为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届满后**日内。 第二十条 资产评估委托合同、资产评估报告应当形成纸质文档。评估明细表、评估说明可以是纸质文档、电子文档或者其他介质形式的文档。 同时以纸质和其他介质形式保存的文档,其内容应当相互匹配,不一致的以纸质文档为准。 第二十一条 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在法定保存期内妥善保存资产评估档案,保证资产评估档案安全和持续使用。资产评估档案自资产评估报告日起保存期限不少于十五年;属于法定资产评估业务的,不少于三十年。资产评估档案应当由资产评估机构集中统一管理,不得由原制作人单独分散保存。如有特殊情况,业务负责人应提出书面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延缓归档 第二十二条 资产评估机构不得对在法定保存期内的资产评估档案非法删改或者销毁。 第二十三条 资产评估档案的管理应当严格执行保密制度。除下列情形外,资产评估档案不得对外提供: (一)国家机关依法调阅的; (二)资产评估协会依法依规调阅的; (三)其他依法依规查阅的。 第二十四条 业务档案首先由业务部门负责整理。 *.工作底稿通常不包括已被取代的工作底稿的草稿或财务报表的草稿、对不全面或初步思考的记录、存在印刷错误或其他错误而作废的文本,以及重复的文件记录等。因各种原因造成的评估业务未完成就终止而形成的底稿,自行决定保存或销毁 。 *. 针对同一基准日,不同评估目的,委托资产范围重叠的评估业务,出具两个或多个评估报告,应将其视为不同的业务分别整理底稿,形成相应类型的业务档案。 *. 整理的资料要做到完整有序,索引号要与目录保持一致,反映工作底稿间的勾稽 关系 。 第二十五条 整理后的评估工作底稿,要按工作底稿目录顺序排序,底稿需由项目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签章后交给档案管理人员。 第二十六条 档案管理部门人员整理。档案管理人员的整理是业务档案的最终把关,要严格按照业务档案的内容和底稿中的目录顺序做进一步整理。 第二十七条 业务档案登记。档案管理人员在整理业务档案的同时应填好《业务档案登记表》。《业务档案登记表》上的主要信息应与本单位的《发文控制表》保持一致。 *. 资产评估报告《业务档案登记表》 应包括:序号、报告文号、签发人 、项目负责人、参加评估人员和签发日期 ,被评估单位名称 、地址、联系方式、资产总额,评估类型和报告类型,收费情况等信息。 *. 利用计算机登记的,为防止停电或计算机故障等因素影响档案的使用,每次登记后应及时保存相关文件 。 第二十八条 业务档案装订和护封。将整理并登记好的底稿进行装订,并附封皮、封底。 第五章 业务档案的保管 第二十九条 设专柜保管业务档案,要做好防盗窃、防火、防尘、防潮、防虫、防鼠、防光、防污染,确保业务档案的安全 。 第三十条 电子档案等的管理。在评估活动中形成的电子文档或者其它介质形式 的文档均应收集齐全,立卷归档。电子或者其它介质形式的重要工作底稿,如评估业务执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处理记录,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的现场勘查记录、询价记录和评定估算过程记录等,应当同时形成纸质文档,分别保存。 第六章 业务档案的调(借) 阅 第三十一条 业务档案的调阅 *. 本单位业务部门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的,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非业务部门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的,须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然后在档案管理人员处办理借阅手续,方可借阅。借阅后应及时归还,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周,自借阅当天起算。 *. 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依法履行职责需了解有关情况 ,应同时出示介绍信和能够证明经办人身份的证件,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才能办理查阅手续。 *. 资产评估协会和监管机构依法进行的质量检查,应同时出示介绍信和能够证明经办人身份的证件,经本单位负责人 同意后,才能办理借阅手续 。 *. 其他依法可以查阅的情形。 *. 借阅档案时,借阅人应承担保密责任,不得泄露原委托方商业机密时,也不得外借他人。 *. 档案借阅人应当保持案卷整沽,不得勾画、涂改、伪造、拆页,损毁和丢失,不得擅自抄录、复制,确需抄录、复制的,应征得本单位负责人的同意,并在抄录件、复印件上注明来源。 第三十二条 业务档案的归还 *. 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要检查档案的完整性 ,档案收回后,借阅人要记得办理退还手续。 *. 归还的档案若出现损坏、涂改、拆页等现象,档案管理人员应要求借阅人恢复原样,必要时填写《业务档案毁损、丢失报告单》说明原因并由责任人签字盖章、档案管理人员和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存档,并追究借阅人的责任。 *. 借阅人员若将档案丢失,应填写《业务档案毁损、丢失报告单》,写清丢失原因,由责任人签字盖章、档案管理人员和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存档,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业务档案的拆卸。业务档案装订后不得随意拆卸,如因业务报告的补充、修订等原因确需拆卸的,须附上 “业务档案更改说明”,按规定批准后,由档案管理人员拆卸并及时装订。 第三十四条 涉及离职员工档案清理。当业务人员办理离职手续时,应由档案管理人员清理有关业务档案,并在其流程表上签署意见;若存在有欠交工作底稿或未归还业务档案情况,档案管理人员应催其及时上交:若己将责任转移给其他员工的,应办理转借手续:如已丢失的,按档案丢失制度处理。未查清前不得办理离职手续。 第七章 业务档案的销毁 第三十五条 评估机构不得在规定的保存期内对己完成归档的评估业务档案删改或者销毁。保存期届满后,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由档案管理人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书面销毁意见,编制档案销毁清册,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书面同意后销毁并进行监销。 第三十六条 评估业务档案销毁清册应列明销毁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己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第三十七条监销人员在档案销毁前,应认真审查、核对档案销毁清册:档案销毁后,应在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章。书面销毁意见、档案销毁清册主要负责人书面批准件应作为永久性档案长期保存。 为加强亚太鹏盛资产评估(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队伍建设,增强员工素质,提高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特制定本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人事管理的主管部门为人力资源部,对上向主管经营的总经理负责,对下由人力资源部下设人力资源主管负责日常事务。 公司的部门设置、人员编制、人力资源部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由总经理负责;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免、去留事项由董事会负责。总经理助理由总经理负责。 第二条 人力资源部有关人事管理的职责如下: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事方面的政策法规,结合本公司情况,制定并实施 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和具体计划。 (*)根据各部门的人力需求计划,负责对人才引进和招聘工作进行具体操作。 (*)负责拟订和修改公司的人事、劳资、培训等方面的政策及规章制度,经批准 后,负责监督执行。 (*)负责拟订员工岗位薪酬制度。 (*)负责拟订本公司员工绩效考核体系及奖惩方案,并组织实施。 (*)根据公司员工实际状况和企业发展的需要,制定并实施公司的人员培训计划。 (*)负责组织员工的各种岗位培训,执业培训由质管会负责。 (*)负责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障工作。 (*)负责员工辞退及内部调配,代表公司处理劳动纠纷。 (**)负责办理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入职和离退职等人事手续。 第三条 本制度除另有规定外,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 本制度中所涉及的“员工”,是指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在职人员,包括正式职工和短期聘用员工。正式员工是本公司系统员工队伍的主体,享受本制度中所规定的各种福利待遇; 短期聘用员工指具有明确聘用期的临时工、离退休人员以及少数特聘人员,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书中规定。短期聘用员工聘期满后,若愿意继续受聘,经公司同意后可与公司续签聘用合同。 第五条 正式员工和短期聘用员工均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本人事制度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规范员工和公司双方的行为。 第二章 聘用 第六条 公司聘用的原则是:“任人唯贤,择优录用;竞争上岗,岗上竞争”。 第七条 聘用各级员工应综合考虑思想、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等,以适合于所任职务或工作为考察原则,但有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八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负责任免,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的聘任由总经理负责提名及招聘。具体方式由董事会制定、执行。 各部门经理、副经理的聘用由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其它岗位的聘用,由人力资源部下属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 第九条 公司的人员编制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岗位设定要求,不得自行增加岗位设置。公司鼓励通过员工增加岗位技能的学习,达到“一岗多能”的要求,以便合井岗位,减少人员,增加劳动效率。 第十条 各年度人员需求计划的编制程序如下: (*)在经营年度结束前,人力资源部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部门,部门主管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后,上报人力资源部。如无需扩充人员,则不需上报。 (*)人力资源部汇总后,结合岗位编制、公司的投资(经营)方案编制下一年度人力资源需求方案,报总经理批准; (*)经总经理所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 第十一条 普通员工招聘的一般程序如下: 人员需求部门的负责人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由人力资源部结合年度计划审核需求,给出审核意见; 人力资源部审核同意后,会同需求部门,根据岗位说明书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岗位任职资格,形成招聘文件; 人力资源部制定招聘计划,经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执行; 人力资源部按照批准的岗位要求确定初始人选,送需求部门审核,确定最终候选者名单; 人力资源部会同需求部门共同进行面试(如有需要,可增加面试的次数),共同决定聘用人选: 人力资源部负责聘用人员的通知,进入试用期管理; 人力资源部负责落实岗前培训。 第十二条 部门经理的聘用,参照上述程序;人力资源部经理的聘用,由总经理会同副总经理进行;其它的部门经理由人力资源部会同总经理进行。 第十三条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与公司中层以上干部有亲属关系的人员(对历史形成的此类情况不予追溯)。 剥夺政治权力尚未恢复者。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有赌博、吸食毒品记录者。 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品行恶劣,曾被其他单位辞退、开除人员。体格检查不通过者。 第十四条 公司招聘采用内外一视同仁的原则,即外部招聘与内部推荐共举,统一考察标准,择优录取。 第三章 试用 第十五条 新聘用人员均应经试用合格才予任用 第十六条 试用期为***个月。 第十七条 新进员工的试用,由所在部门进行,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 第十八条 新进员工向人力资源部报到,并以其向人力资源部报到的日期作为起薪日。 第十九条 公司员工报到时应交验的材料: (*)公司统一印发的登记表 (*)身份证(复印件) (*)毕业证明书(复印件) (*)技术等级证(复印件) (*)健康检查表 (*)近期免冠*寸半身照片*张 (*)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二十条 人力资源部应于新员工报到当日与其“签定试聘协议”;试聘协议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一份由试用员工自留。 第二十一条 试用员工经试用期考核成绩合格者,其服务时间统一从正式任用之日起讨算,公司与其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书(订立集体劳动合同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试用员工在试用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随时停止试用,并不可请求任何遣散费或补助。 (*)品行欠佳,违反公司有关规定; (*)申请事假超过规定; (*)经试用单位认为不适合工作岗位; (*)发现进入公司前曾有不适合岗位的违法行为; (*)递交的个人资料被查证为虚假的; 第二十三条 公司员工办妥报到手续,经公司分派试用工作后,应即赴目标部门工作,不得借故拖延或请求更换;并由人力资源部填发工作记录登记表,按照规定时间到职工作,无故拖延一星期未到职者即停止试用。事先以书面呈准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四条 试用期的考核 (*)新员工在试用期满后,向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转正考核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填写表中的“评核内容”和考核内容中的“自评部分”。 (*)部门主管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公开的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 (*)人力资源主管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出勤情况,如实填写考勤状况。 (*)考核结果将根据初核评分和考勤状况来确定。 *)考核结果以百分制核算,**分以上为合格; *)考核不合格的新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办理退职手续; *)考核合格的员工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核定岗位及相应的岗位薪资。 第四章 服务 第二十五条 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各项规定、通知、公告 第二十六条 员工工作守则包括: (*)建立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利益为重,为公司的发展而奋斗。 (*)树立服务意识,始终面向市场,面向用户,提供“专业与服务并重”的服务。 (*)牢记“服务第一、用户第一”的原则,努力消除可能给顾客带来不便的任何瑕疵。 (*)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养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使个人素质与公司发展保持同步。 (*)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企业的生命。 (*)培养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地投入日常工作。 (*)保持坚韧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气战胜困难和挫折。 (*)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 第二十七条 员工行为准则包括: (一) 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失职的行为。 (二) 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职务。 (三) 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工作上做到精益求精,以期提高工作效率。 (四) 不泄漏业务或职务上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五) 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六) 工作时间中不准任意离开岗位,如须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始离开。 (七) 员工每日应注意保持作业点的环境清洁。 (八) 员工在作业开始时间不得怠慢拖延,作业时间中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视频、报纸,玩游戏以及抽烟等,以便增进工作效率并防范危险。 (九) 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为聊天闲谈,或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十) 各级主管及各级单位负责人务须注意本身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使部属精神愉快,在职业上有安全感。 第五章 工资及福利 第二十八条 公司执行岗位薪点工资制,即工资包含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奖金三部分。各部分工资均采用薪点数计算,汇总后结合薪点值确定工资。 第二十九条 岗位工资、年功工资按月核算,绩效工资按季度核算。 第三十条 公司的年度工资总额须与公司的经营效果密切相关。 第三十一条 工资采用“下发薪”制,即每月*日发放上月工资,遇节假日顺延。绩效工资(奖金)按季度发放,最迟不晚于下季度第一月末。 第三十二条 公司提供的福利包括按上海市规定的社会统筹保险,以及公司规定的各项福利措施。 有关工资及福利的具体内容见公司《工资管理制度》《员工福利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六章 考勤及假期 第三十三条 公司员工正常工作的作息时间为:*:*****:**。 第三十四条 各部门宜设置兼职考勤员,负责本单元员工的考勤工作;考勤员月底将考勤表交本部门汇总,汇总表经部门领导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 第三十五条 考勤中有关事项的确认条件如下: (*)迟到:超过考勤规定的到岗时间**分钟以内; (*)早退:提前考勤规定的离岗时间**分; (*)旷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 迟到、早退超过**分钟的; *) 当日未到岗,且无正当理由的; *) 未到岗而提供的证明材料经核查为虚假的; *) 到岗后擅自离岗时间累计超过*小时的; (*)病假:在考勤规定的到岗时间前**分钟,或事先向直接负责人申请(急诊除外),且于恢复上班后即日交付正规医疗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事假:事先向主管领导书面申请,经批准后休息的。请假未满半小时者,以半小时计算,累积满*小时为*日。 (*)公假:有下列条件之一者,经申请批准后休假的: ① 行使选举权; ② 当选代表出席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区级以上的代表会议; ③ 担任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证明人及辩护人; ④ 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 ⑤ 《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的工会活动, 每月占用工作时间不超过*个工作日时; ⑥ 接受区级以上奖励,参加奖励大会的; ⑦ 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指定参加会议或群众性活动时。 (*)福利假:根据公司福利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员工给予福利假,包括婚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等,具体标准参加《员工福利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 病假(除急诊)、事假、公假、福利假须事前书面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执行。各类假期*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超过*日报总经理批准。 有关考勤的具体规定及奖惩措施,详见《考勤及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七章 考核及异动 第三十七条 员工的考核分为转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晋级(降级)、提职(降职)、奖金、罚款的依据。 第三十八条 员工转正考核按照本制度中“试用”章节规定的办法执行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则按照公司《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十九条 员工的异动主要指部门经理(含)以下的员工,包括调动、晋升、降职。总经理、副总经理任免、调整由董事会负责。 第四十条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也可以申请在公司各部门之间流动。员工的调动分为部门内调动和部门间调动两种情况: (*)部门内调动:是指员工在本部门内的岗位变动,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经考核后,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执行。 (*)部门间调动:是指员工在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流动,需经调出部门、调入部门、人力人力资源部共同考核后,由人力资源部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一条 员工连续三个月的月度考核成绩位居本部门前*%的,可以向上调整岗位薪点数一级;员工连续三个月的月度考核成绩位居本部门后*%的,可以向下调整岗位薪点数一级。 第四十二条 员工的晋升和降级,除《员工奖惩制度》规定外,主要依据考核成绩、个人技能、工作态度决定。 第四十三条 普通员工的晋升和降级,由人力资源主管和员工所在部门共同负责拟定,报人力资源部批准;部门(副)经理的晋升和降级,需报总经理批准; 第四十四条 公司根据考核成绩实行“末位淘汰”制,具体规定见“末位淘汰制管理办法”。 第八章 奖惩 第四十五条 公司奖惩的目的在于鼓励和鞭策员工勤奋工作,奋发向上,做出更大成绩,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法失职行为,保证顺利的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发展目标。 第四十六条 公司的奖励包括: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荣誉奖励等。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等;荣誉奖励包括通令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行政奖励包括晋升、扩大职权、参与决策等。 第四十七条 公司的惩罚包括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奖金、降薪等;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免职、辞退、开除。有关奖惩的具体规定,见《员工奖惩制度》。 第九章 培训 第四十八条 公司鼓励员工进行业务深造,贯彻“一岗多能”政策,将组织定期与不定期的岗位培训及其他技能的培训。 第四十九条 培训由人力资源部会同业务部门,通过分析考核结果后确认需要培训的人员及内容,在此基础上制定培训计划,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条 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两种。 (*)岗前培训为新进员工入职前的培训,由人力资源主管组织,内容为: *)公司简介、人事管理规章的讲解; *)企业文化知识的培训; *)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职责的说明; *)请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在职培训: 在岗员工的技能培训,以提高本职技能或增加第二岗位技能为需要,由各级主管组织,采用内部培训与外部培训结合的方式,并加以总结,形成固定的培训教材; 第五十一条 在职培训的专业部分有质管会组织并实行,人力资源部协助;; 第五十二条 参加培训的员工应认真学习,公司将考察培训效果;并据此决定员工承担培训费用的比例。 第十章 解职 第五十三条 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死亡”、“退休”、“辞职”、“停职”及“辞退/解雇”、“开除”六种。 第五十四条 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员工死亡的抚恤条件及标准由公司另行定。 第五十五条 公司员工退休享受退休金,其办法另定。 第五十六条 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天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在未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第五十七条 公司员工停职分为“自请停职”及“命令停职”二种。 (一)员工因服兵役、预备役期间超过一个月者可自请停职。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员工不适合继续本职工作又无法调整工作的。 *.因病延长的假期超过规定者。 *.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第五十八条 自请停职和命令停职,如遇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 (一)自请停职者,于免除兵役、预备役后**日内报道复职。否则,以辞退处理。 (二)因病命令停职者,自停职日起*个月内未能痊愈申请复职者,可按退休或辞退处理。 (三)因工作原因的停职在*月内还无法安排合适工作的,按辞退处理。 (四)因诉讼案命令停职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职或解雇,但侦查处不起诉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 第五十九条 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所有薪酬,其服务年限以中断计。 第六十条 员工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可根据其行为及后果,根据相应的规定给予解雇或开除处理。解雇或开除的决议应通过公司办公会决定,井将辞退及解雇的决定通知工会。 第六十一条 因公司调整业务结构,或发生重大经营变动导致的解雇员工计划,应事先与总经办协商,共同制定解雇及补偿方案。 第六十二条 公司员工离职,除“死亡”及“命令停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者外,均应办妥交卸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财务部凭签准单办理有关结算。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六十四条 如有未尽事直,可由董事会另行补充规定,修改时亦同。 第六十五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继续教育制度 为规范我机构业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升业务人员的专业素质、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号)《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规〔****〕*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机构业务人员继续教育应当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以职业道德和能力建设为核心,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注重实效、突出针对性和前瞻性的原则。 机构业务人员享有继续教育的权利和履行继续教育的义务。 资产评估机构应当保障本机构业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 一、业务人员培训、技术交流、业务学习内容和形式 *、机构业务人员的业务教育培训,指经常性的业务学习交流和有计划的专业培训两个方面。其基本要求是各层次业务人员要掌握相应的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技能水平,提高职业道德素质。所有业务人员都必须重视和自觉接受规定的教育培训。这是考核业务人员业绩的重要内容之一。 经常性的业务交流,一般安排在每周五上午进行,其内容主要是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要文件,探讨新情况,新问题和疑难事项。 *、本公司提倡工作人员在不影响本职工作前提下,通过以业务为主的系统学习,提高学历层次,接受继续教育。 *、本公司支持资产评估师参加后续教育,包括的主要内容: 业务人员为市场主体的各类资产价值及相关事项,提供测算、鉴证、评价、调查和管理咨询等各种服务应当掌握的理论、技术和方法等专业知识,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职业规范等。 *、业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主要形式包括: (一)中评协或地方协会举办的培训班、研修班、专业论坛、学术会议、学术访问或专题讲座等; (二)中评协或地方协会提供的远程教育; (三)中评协或地方协会委托相关教育培训机构提供的网络在线培训; (四)经所在地地方协会认可的资产评估机构内部培训; (五)中评协或地方协会认可的其他形式。 *、下列情形视为业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 (一)担任中评协或地方协会举办或委托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班或研修班授课人、专业论坛或专题讲座演讲人; (二)参加中评协或地方协会组织的行业执业质量检查、专案调查、专家论证及执业责任鉴定; (三)参加资产评估执业标准制定; (四)参加资产评估师考试辅导教材或继续教育培训教材编写; (五)承担中评协或地方协会认可的课题研究,并取得研究成果; (六)公开出版或发表评估专业著作或专业论文; (七)参加中评协或地方协会认可的国内外评估机构的培训; (八)参加在职资产评估专业学位教育; (九)经中评协或地方协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以上各项技育培训,应有机结合,根据各人情况有所侧重,实行长短结合,全业务和半业务结合,每年可参加短期轮训***次,平均每年脱产学习时间不少于**小时。 *、教育培训管理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年应小结一次,对学习成绩优秀,表现突出者进行表彰。 二、人才培养制度及队伍建设规划 *、重要性和紧迫性 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要推动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壮大,这给机构人才培养及队伍建设提出新的要求,也使机构人才的基础性、专业性和战略性作用日益凸显。加强机构人才培养及队伍建设,是提升评估机构核心竞争力、提高机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的关键,也是有效发挥评估专业功能的根本保障。 未来一个时期,机构人才培养及队伍建设要适应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形势、适应评估机构不断拓展执业范围和服务领域的新要求,需要机构进一步增强机构人才培养的紧迫感,抓住机遇,扎实工作,夯实基础,不断创新,努力推动机构人才培养及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 *、人才培养计划 未来五年,机构人才培养及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是:服务发展,人才优先,高端引领,整体推进。 服务发展:把服务经济社会和机构发展作为机构人才培养及队伍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机构发展目标确定机构人才培养及队伍建设发展目标。 人才优先:确立在评估机构发展中以人为本的战略思想,做到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资优先保证、人才制度优先创新。 高端引领:培养和造就一批职业道德好、专业能力强、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的高端人才,发挥高端人才的引领作用。 整体推进:统筹相关专业、各地方、各层级人才资源开发,以职业道德和专业能力提升为核心,培养机构人才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职业精神,推进机构人才整体健康发展。 未来五年,机构人才培养及队伍建设的主要发展目标是: 机构人才规模保持较快增长。培养能够提供测算、鉴证、评价、调查和管理咨询等专业服务的执业人员**人,从业人员**人。 机构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培养**名精通传统评估业务、胜任新业务的骨干人才;强化从业人员的培训,促进机构人才专业竞争优势明显增强。 机构人才建设制度不断完善。在机构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激励保障等人才建设制度上取得新进展,形成更加科学、更具活力的一整套人才工作机制,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氛围。 *、主要措施 通过创新机构人才准入机制,完善继续教育体系,加强高端人才、业务骨干和管理人才培养力度,推进后备人才培养,发挥评估机构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建立胜任能力评价机制,继续教育考核机制,机构人才培养信息化服务平台,优秀人才培养和推荐机制等一系列重大措施的有效实施,实现机构人才发展的战略目标。 *、组织实施 机构要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及队伍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职责分工,保障对人才培养及队伍建设的经费投入,正确处理机构发展与人才培养投入的关系,加大对人才培养及队伍建设的宣传力度,形成有利于人才发展的良好氛围。 一、总则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加强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科学的财务会计工作秩序、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依法计算缴纳国家税收。 二、财务工作 *、公司财务部门具体负责日常的财务管理、财务审核工作,财务部门受公司法人领导,贯彻执行《会计法》、行使会计人员的职责。 *、财务部门应按相关部门颁发的行业会计制定设置会计科目、制定核算程序。会计核算采用借贷记帐法、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财务部门应设置日记帐、明细分类帐、总分类帐。 *、公司发生的经济业务都应取得并填制合法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填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填制要做到摘要简明、应借应贷科目齐全、数字准确,并与原始凭证相符。 *、记帐及时、字迹清晰整洁,纠错、更正符合规定要求,银行日记帐与银行对帐单核对及时,并调节无误。 *、收入、成本费应配比,应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定当期收入、成本、费用,正确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 *、会计凭证、帐薄、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要妥善保管,并及时装订成册,立卷归档,不得丢失和损坏。 *、公司应按月编制会计报表,要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报送及时。 *、会计档案调阅与复印。如系本公司人员,应证得公司负责人同意、由财务人员会同进行;如系外单位人员,须出具介绍信或相关证件,并经公司负责人批准。调阅人员均不得将档案带出财务部门。 **、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前、必经按规定与接替人员交接手续。 三、现金管理 *、财务部门的库存现金应核定必要的限额,超过限额应及时解入银行。 *、出纳人员应妥善保管现金,不准白条抵库,并应逐日核对现金,发现错误,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查明原因。 *、应不定期抽查现金管理情況,检查库存现金与账面是否一致,是否超过限额等。 *、支票由出纳人员保管、财务印章会计保管, *、各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设小金库,对于各种名义的收入,应及时交财务部门入帐。 *、必须严格遵守银行结算办法,不准出租出借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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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鹏盛资产评估(上海)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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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估算形成结论
*.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
质量控制和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资产评估业务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四章 审核及报告
第五章 工作底稿归档
*.*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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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服务:为提升服务综合品质,最大化保障委托方权益,我方在完成合同约定基础评估服务之外,无偿提供配套增值服务。依托专业技术团队、行业经验及政策资源,覆盖前期咨询、中期配合、后期运维、应急保障全链条,为委托方提供专业化、精细化、一站式配套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评估前置顾问服务:项目委托前期,免费提供专业咨询研判,结合委托方资产性质、使用用途、审批要求,协助梳理资产清单、科学界定评估范围,定制合规、适配的评估实施方案,规避前期流程漏洞,降低评估合规风险。 (*)评估后置延伸服务:报告交付后提供永久售后答疑,针对评估方法、测算依据、指标结论进行专业解读;同步协助委托方完成资料备案、报审答疑、材料补充等工作,保障报告顺利通过主管部门审核。 (*)专业政策培训支持:结合国有资产管理、资产评估合规要求,免费为委托方开展专项培训,内容涵盖国资监管政策、资产处置流程、评估合规要点、财税配套政策等,提升管理人员资产管理专业水平。 (*)紧急应急加急服务:开通应急业务绿色通道,针对招投标、资产处置、应急审计等紧急需求,优先调配资深评估人员,压缩作业时限,在合规前提下加急完成勘查、测算、出报告等全部工作,满足委托方紧急使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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