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拟批准 “灌南县精神病医院”变更医疗机构地址公示书
2026-05-29
江苏/连云港 变更澄清
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拟批准 “灌南县精神病医院”变更医疗机构地址公示书
江苏/连云港-2026-05-29 00:00:00

灌南县精神病医院向我委申请变更执业地址,已进入审批程序,按照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相关要求,现将拟批准的基本信息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灌南县精神病医院

医疗机构类别:二级精神病医院

变更前地址:灌南县新安镇大圈街北首

变更后地址:灌南县新安镇大圈街北首;灌南县扬州北路东侧

服务对象:社会

经营性质:非营利性(政府办)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个工作日内,向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实名。

受理电话:*************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号(连云港政务服务中心主楼二楼**、**号窗口),邮编:******。

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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