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水镇绿美小公园及周边提升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05-29
广东/阳江 变更澄清
潭水镇绿美小公园及周边提升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广东/阳江-2026-05-29 00:00:00
潭水镇绿美小公园及周边提升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机构: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预算金额:*******.****采购品目:其他建筑工程

代理机构: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办人:郑力强项目负责人:高含贻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潭水镇绿美小公园及周边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潭水镇绿美小公园及周边提升项目):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一、原因
自该项目中标公示后,收到相关供应商对中标单位的质疑和投诉;在核查过程中,采购单位联合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过程中的涉及的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进行自查自纠,其中发现招标文件中的评审因素未充分细化评审标准;结合对中标单位的质疑和投诉事项,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经多方咨询意见决定,现对“潭水镇绿美小公园及周边提升项目(项目编号:****—********)”的中标结果认定无效,作废标处理。即日起,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二、依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潭水镇绿美小公园及周边提升项目)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自该项目中标公示后,收到相关供应商对中标单位的质疑和投诉;在核查过程中,我单位联合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过程中的涉及的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进行自查自纠,其中发现招标文件中的评审因素未充分细化评审标准;结合对中标单位的质疑和投诉事项,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经多方咨询意见决定,现对“潭水镇绿美小公园及周边提升项目(项目编号:****—********)”的中标结果认定无效,作废标处理。即日起,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原公告的合同包*(潭水镇绿美小公园及周边提升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更正为:*.******(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潭水镇绿美小公园及周边提升项目)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合同包*(潭水镇绿美小公园及周边提升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东章鑫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 **.** *.** **.** * *
阳春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通过 通过 **.** **.** *.** **.** * *
广东恒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 **.** **.** **.** * *
广东垚森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 *.** *.** **.** *
广东建凯建设有限公司 二次报价超时未响应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阳春市潭水镇人民政府

地址:阳春市潭水镇向阳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阳春市春城街道育德路中兴华府***商铺二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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