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5-29
四川/广元 质疑投诉
剑阁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广元-2026-05-29 00:00:00
剑阁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剑阁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示范性老年助网络建设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朋缘汇锦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渠县渠江街道山星社区长德商贸城*地块*区*栋**号*楼

被投诉人:剑阁县民政局

地址: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北段 *** 号

被投诉人:四川川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剑阁县下寺镇大仓坝清江龙湾小区*栋*****

四、基本情况

四川川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代理的剑阁县民政局示范性老年助网络建设(*****************),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成交单位提供的报价表标的规格型号未指向唯一性,评审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评审,应当属于无效响应。

投诉事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饮水机未具备***强制要求认证,故成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虚假承诺。

投诉事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不应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投诉事项*:评审小组未按询价文件要求进行评审,导致投诉人未中标。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它补充事项

剑阁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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