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房屋出租标段二:门牌号为淮河东路24-3号,面积约为25平方[挂牌披露]
2026-05-29
江苏/淮安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盱眙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房屋出租标段二:门牌号为淮河东路24-3号,面积约为25平方[挂牌披露]
江苏/淮安-2026-05-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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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房屋出租标段二:门牌号为淮河东路****号,面积约为**平方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盱眙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房屋出租标段二:门牌号为淮河东路****号,面积约为**平方 |
| 资产类别 | 房产 |
| 转让方名称 | 盱眙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盱眙县 |
| 挂牌价格 | *.*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事项说明 | *、本次出租标的无优先承租权。 *、该出租标的物用途为商业经营,承租人必须独立经营、不得转租、转让、转借,或者进行民间融资行为的。本次出租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承租人参加出租。 *、本次项目出租为现状出租,不额外增加附属设施设备,意向承租人如报名参加本次出租,即视为意向承租人对标的物的现状充分了解,并自行承担风险。承租人所需的水、电、气、宽带、物业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按规定自行向相关单位申请、缴纳,同时由承租人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履约保证金:承租人在签订合同前须向出租人缴纳成交价**%履约保证金。合同终止时,若无违约行为,待出租方验收完毕后,无息退还承租人; *、意向承租人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意向承租人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为由,要求解除、变更合同或要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承租人应保证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因提供虚假材料导致出租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承租人还应承担给出租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人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出租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及租赁合同样本中相关条款要求,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