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00000506668 中交二公局东萌工程有限公司海口市美兰区渔港建设项目钢护筒材料采购公开招标补遗书
2026-01-27
海南/海口 招标采购
FA00000506668 中交二公局东萌工程有限公司海口市美兰区渔港建设项目钢护筒材料采购公开招标补遗书
海南/海口-2026-01-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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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二公局东萌工程有限公司海口市美兰区渔港建设项目钢护筒公开招标采购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 **:**:**
发布单位: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公告标题:
中交二公局东萌工程有限公司海口市美兰区渔港建设项目钢护筒材料采购公开招标补遗书
公告内容:
中交二公局东萌工程有限公司海口市美兰区渔港建设项目钢护筒材料采购公开招标补遗书
编号:*************
致:各投标申请人
一、补遗事项
变更内容*: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材料采购合同第五条(一)*、材料数量以甲方计数签认等书面方式认可且质量合格的数量为准。
变更为:*、物资运至约定地点后,甲方按照称重过磅进行数量验收,验收结果经甲乙双方或双方委托人现场共同签字确认。称重过磅。如甲方现场过磅数量与乙方出库单数量磅差在±*‰范围以内的,验收数量以乙方出库单标注数量为依据。若甲方现场过磅数量磅差率超过±*‰的,由双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第三方地磅进行),复磅数量与出库单数量之差若在±*‰范围以内的,以乙方出库磅单为准;若超出±*‰范围的,则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二、其他说明
*. 本补遗书是对原询价文件的补充和修改,与原询价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补遗书与原询价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 请各投标申请人在收到本补遗书后,及时登录相关平台下载查看,并按照要求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
*. 对于本补遗书中未涉及的内容,仍以原询价文件为准。
中交二公局东萌工程有限公司
海口市美兰区渔港建设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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