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00000570939 关于吴都大道东延项目标识牌招标的补遗通知
2026-04-29
全国 招标采购
FA00000570939 关于吴都大道东延项目标识牌招标的补遗通知
全国-2026-04-29 00:00:00
三公司*吴都大道东延项目*标识牌采购方案(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 **:**:**
发布单位:中交三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公告标题:
关于吴都大道东延项目标识牌招标的补遗通知
公告内容:

关于吴都大道东延项目标识牌招标的补遗通知

致所有投标人:

现对中交三公局吴都大道东延线项目标识牌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与修改,本补遗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与本补遗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本补遗文件为准。

一、关于中标包件数量的说明

为避免潜在投标人对中标规则产生误解,现对招标文件中关于中标包件数量的限制规则做进一步明确和补充:

项目共分为两个包件。在本项目招标及后续评标定标过程中,同一投标人(以及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关联企业)最多只能被确定为其中一个包件的中标人。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包件的综合评审中均排名第一,招标人有权根据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的优先中标意向 或招标人认为对项目整体最有利的原则包件金额大小(保留金额较大的)] 确定其中标的一个包件,该投标人放弃其他包件的中标资格,并由相应包件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依次递补。

二、关于标识牌的服务要求

*、投标人中标该包件后,其工作范围不仅包括标识牌的制作与供货,还必须包含现场安装、粘贴或悬挂等全部安装工作。所有标识牌须按甲方要求安装至指定位置,并确保牢固、美观、符合相关规范。

*、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将标识牌的制作、运输、安装(含辅材、人工、机具)、税金、管理费以及其余所有安装辅材、安全措施、脚手架(若需要)等均由中标人自理等全部费用综合考虑在内,不得在中标后以安装费、赶工费等名义要求增加费用。

三、其他

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投标人悉知并据此编制投标文件。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吴都大道东延线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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