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甘孜-2026-05-28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塔公镇夏马龙村牧旅融合综合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盛名久智家俱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号*幢*层**号
被投诉人:康定市塔公镇人民政府
地址:康定市塔公镇
被投诉人:四川顺泰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县凤仪镇宗渠村三组老街**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顺泰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康定市塔公镇人民政府塔公镇夏马龙村牧旅融合综合服务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以“报价说明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为由作出废标决定,且我公司按要求提供了低价说明,但评标委员会未予认可,未依法给予我公司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法定权利,评审程序严重违法,属于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评审,涉嫌滥用评审权利和歧视性评审,损害了我公司的合法权益,故该废标决定依法应予以撤销。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答复中声称“已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复核”,但并未说明复核的过程、依据和结论,也未提供证明材料加以佐证,实质上构成了未依法对质疑事项作出明确答复,违反了《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五条规定。
投诉事项*: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成都玉棋环境艺术有限公司)在投标响应中,涉嫌就“电路设备”产品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其声称的制造商不具备生产资质与强制性产品认证(**认证),构成虚假响应。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答复中,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为据,声称“没有权利查证该公司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是否正确”,属于偷换概念、规避核心问题。我公司质疑的是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产品制造商信息及强制性产品认证,而非“声明函格式是否正确”或“中小企业身份认定”,其“无权查证”的托词完全不具备法律和事实依据,是典型的不作为和程序违法。
投诉事项*:关于被投诉人在质疑答复中对我公司“质疑资格”的不实指控。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康定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