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州-2026-03-31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达川区城市文化提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君合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成都市青白江区创新路***号
被投诉人:达州市达川区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址:达州市达川区翠屏街道民乐街**号
被投诉人: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武侯区 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三段*号人南大厦*座*楼
四、基本情况
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达州市达川区市政工程管理处达川区城市文化提升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在质疑答复中,*、中标供应商“达州市中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针对质疑事项*提供证据证明,未出示序号**配电箱制造商为香河顺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数据来源(包含答复只提到的****年、****年度的财务数据证明材料)”;*、在答复中未明确倒底是采用****年的财务数据还是****年的财务数据;涉嫌提供虚假的响应材料(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数据涉嫌造假),涉嫌违反政府采购诚实信用原则,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损害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秩序及质疑人合法权益。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达州市中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分项报价表中的***灯以及照明设备全部由“重庆市山哥灯具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制造,经查实,制造商“重庆市山哥灯具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并无***认证、节能认证、以及环境标志认证,涉嫌提供虚假响应材料。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达州市达川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