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4-14
四川/成都 质疑投诉
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成都-2026-04-14 00:00:00
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其他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伊然智慧(成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环交大智慧城二环路北一段***号西南交通大学创新大厦****房间

被投诉人:成都市新都区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崇义桥街***号

被投诉人:四川德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兴乐北路**号*幢**层*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德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成都市新都区第三人民医院****年其他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滥用检测报告要求,对软件基础功能等检测项目(技术参数▲**、▲**)强制要求***检测报告,导致供应商无法合法响应采购文件的规定存在重大缺陷且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等规定,构成以不合理条件限制供应商。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三章第*.*技术要求采购包*第二条技术参数要求(如*、*、*、*、*、**、**、**、**等)存在表述模糊、未量化,依赖主观判断等问题。上述技术要求未能转化为明确、客观、可衡量的技术指标,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关于“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的强制性规定,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审,涉嫌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将“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多项技术要求(如*、**、**等)的唯一或强制性证明文件,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排斥已获得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潜在供应商,违反了国家强制性规定。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提供无效“***检测报告”构成虚假响应,评标委员会未核查检测报告中对无资质认定项目 的***标志使用合法性,导致不实和虚假检测报告被采信,未履行法定职责。

投诉事项*:代理机构存在未依法暂停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在质疑处理期间违法签订合同,构成程序违法。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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