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FA00000091774 荥经县安靖乡石灰岩矿原矿碎石加工采购 项目招标补遗文件(第03号)
2026-05-20
四川/雅安 招标采购
FWFA00000091774 荥经县安靖乡石灰岩矿原矿碎石加工采购 项目招标补遗文件(第03号)
四川/雅安-2026-05-20 00:00:00
四川/雅安-2026-05-20 00:00:00
公告标题:
荥经县安靖乡石灰岩矿原矿碎石加工采购 项目招标补遗文件(第**号)
公告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荥经县安靖乡石灰岩矿原矿碎石加工采购”(招标编号:***************)招标文件中第三条中*.*项里关于投标人投入的加工厂须为其自有,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确保中标后可及时开展加工工作这项进行说明。
一、补遗澄清内容
经招标人研究,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扩大竞争,合理设定准入条件,现对上述条款做如下理解与补充说明:
(一)关于“自有”要求的解释
原条款中“须为其自有”的意思是要求投标人对拟投入的加工厂拥有稳定的使用权和支配权,以确保中标后能立即组织生产,而非必须拥有产权证等法律意义上的完全所有权。
(二)评标时重点审查以下两点,而非单纯审查产权证明:
*、该加工厂是否真实存在且具备相应生产能力;
*、投标人是否在法定或约定权利下,能够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个工作日内启动加工工作。
二、其他说明
(一)本次补遗不改变原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对资格条件的证明方式予以放宽和明确,不构成对任何投标人的歧视性或倾向性条款。
(二)投标人需对所提交的加工厂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中标后因加工厂使用权利争议导致无法按时开工,招标人有权按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特此补遗。
招标人:中交四川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