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6-05-28 00:00:00
新津区永商片区安居工程施工 / 标段补遗文件 (**号)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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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新津区永商片区安居工程施工 / 标段补遗文件 (**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成都市新津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关于新津区永商片区安居工程施工/标段的整改意见”,结合成都市住建领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编制指引(****版)合同条款设置*、合同条款设置*和合同条款设置*的要求作出以下补遗: *、本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增加: (*)建设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金额为工程合同总价款的**%。 (*)关于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 承包人应按规定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并报当地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技术标准》(***/*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指导手册(试行)》《四川省建筑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指导手册(试行)》等要求。 确保建筑垃圾再生产品适用部位的使用符合要求。政府投资项目在可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部位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占同类建材用量比例不低于**%,应用情况作为绿色施工的评价内容。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在指定工程部位按规定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加强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施工质量控制,建立建筑垃圾再生产品使用台账。建筑垃圾再生产品使用相关工程资料,由承包人负责组卷备查。 (*)绿色建材应用计划与措施专项方案 绿色建材使用总量、种类、比例的按照《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 * 部门关于印发推动成都市建筑领域节能降碳若干措施的通知》(成住建发〔****〕** 号)要求执行。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上述问题鉴于不影响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故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不做延期。
招标人:成都天府农博乡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宇初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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