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冻猪肉政府储备承储单位(2026-2028)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05-28
福建/福州 变更澄清
遴选冻猪肉政府储备承储单位(2026-2028)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福建/福州-2026-05-28 00:00:00
遴选冻猪肉政府储备承储单位(*********)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作者: 发布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遴选冻猪肉政府储备承储单位(*********)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调整公告需求

更正内容:

原公告一览表“简要需求或要求:承储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第三方征信机构或信用评价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负债率低于**%;(三)具备储存****吨冻猪肉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在签订合同后**天内能完成****吨冻猪肉入储工作,冻猪肉存放点应在福州地区,存放点不得超过*个;(四)储备的冻猪肉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质量安全标准;(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六)无涉黑涉恶行为;(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更正为“承储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第三方征信机构或信用评价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负债率低于**%;(三)具备储存*****冻猪肉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在签订合同后**天内能完成*****冻猪肉入储工作,冻猪肉存放点应在福州地区,存放点不得超过*;(四)储备的冻猪肉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质量安全标准;(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六)无涉黑涉恶行为;(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商务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号*座*层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国瑞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前岐路*号香提郡 (四区) (地块四)**#楼*层** 商业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凌英

电话:*************

福建国瑞信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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