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00000537696 上海分公司盘锦码头项目电缆采购公告
2026-04-10
辽宁/盘锦 招标采购
FA00000537696 上海分公司盘锦码头项目电缆采购公告
辽宁/盘锦-2026-04-10 00:00:00
采购公告公开采购公告上海分公司盘锦码头项目电缆采购公告
公告内容:

*、价格条款:
本合同为单价合同,采用价税分离原则,单价由不含税单价和税金组成。增值税税率随国家政策调整相应调整,不含税单价执行本合同约定。本合同物资价格构成一览表中材料采用浮动单价的价格形式,含税综合单价由基准单价和其他费用组成。其他费用(包含优惠价、运杂费及其它费用)除另有约定外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做调整。

*、付款方式:
*)月度结算款:在甲方收到增值税发票经验票有效后的**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当期结算货款总额的**%(或每批次货到现场*个月内支付到货产品金额的**%,两者时间以先到为准)。

*)最终结算:乙方全部供货完毕、物资验收合格且无质量或其他等瑕疵或争议,甲乙双方于*月内办理最终结算,双方签订最终结算协议。

*)质保金为结算金额的 *%,本合同约定的质保期满后,经乙方书面申请,扣除质保扣款(若有)后余款甲方于**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或每批次货到现场*个月内支付,两者时间以先到为准)。若乙方所提交的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其应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予以扣除。

*)甲方以以下第 ① 种形式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款项:

①现金电汇/网银支付;②票据支付(银行承兑、商业承兑、供应链金融等金融产品),具体指: 如*个月银行承兑 ;③混合支付(现金电汇/网银、票据、保理等金融产品的组合)。

*)甲方支付形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拒绝。但乙方接受票据或金融产品的,视为双方达成一致变更了支付形式,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补偿贴息等费用。

*)乙方应在甲方支付每笔款项前,向甲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等额有效发票。乙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等额有效发票,是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项下每笔款项的前提条件之一。乙方未先提供对应的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视为付款条件不成立,甲方无付款义务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交期要求:
*)交期要求:甲方在采购每批次货物前,应向乙方发送供货订单,供货订单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供货订单后**日内向甲方交付,并在发货后及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接货和验收准备。乙方无法按照供货订单交付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供货订单后*日内通过电子邮件提出异议,否则应视为乙方能够按照供货订单交付货物。

*、其它要求:
*)交货地址为: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
*)不允许就询价清单做部分报价,报价人提交的报价单中无单价或单价为*的均视为免费赠送。
*)质保期:质量保证期货物经验收检验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的期限为 个月

*、技术要求:
*)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
*)满足提供的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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