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城崇南村给水安装管理项目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公告
2026-05-28
广东/佛山 变更澄清
明城崇南村给水安装管理项目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公告
广东/佛山-2026-05-28 00:00:00

明城崇南村给水安装管理项目第*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明城崇南村给水安装管理项目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原定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一、澄清修改内容

*、现就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部分内容进行调整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且按规定完成年检。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现就招标文件***页“同类项目业绩(*.**分)”部分内容进行调整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投标人在近五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的同类建筑项目业绩情况:每提供一项业绩得*分,最高得*分。

注:本项最高得*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签订时间、合同内容、签字盖章页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在近五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的同类项目业绩情况:每提供一项业绩得*分,最高得*分。

注:本项最高得*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签订时间、合同内容、签字盖章页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二、其他说明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 标 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崇步村民委员会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崇步村民委员会崇北村村口

邮 编:******

联 系 人:仇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万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号之一第***卡铺位

邮 编:******

联 系 人:阮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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