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驻马店-2026-05-28 00:00:00
正阳县兰青至陡沟段改建工程(含监理)项目监理合同
合同编号:**************号
建设单位:正阳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监理单位:荣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五月
合同协议书
正阳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委托人名称,以下简称“委托人”)为实施正阳县兰青至陡沟段改建工程(含监理)项目,已接受荣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人名称,以下简称“监理人”)对该项目正阳县兰青至陡沟段改建工程(含监理)项目施工监理标段施工监理的投标。委托人和监理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施工监理标段由**+***至***+***.***,长约**.*** *,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图设计工程范围包括正阳县兰青镇与****交叉处桩号**+***路线向南经谢庙村、孟寨、小沈庄、南乐村至陡沟大街,即为终点桩号***+***.***,路线全长**.***公里。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
(*)中标通知书;
(*)投标函;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
(*)委托人要求;
(*)监理服务费用清单;
(*)监理人有关人员、试验检测设备投入的承诺;
(**)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贰拾万肆仟陆佰伍拾捌元整(¥******.**元 )。
其中:施工阶段(包括施工准备阶段)******.*元;
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元;
*.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申诗波。
*.监理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的质量评定:合格;安全目标:无安全事故。
*.监理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施工监理。
*.委托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监理人支付合同价款。
*.监理人计划开始监理日期: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实际日期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开始监理日期为准。监理服务期限:与施工标同期。
*.本协议书在监理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
**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四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贰 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委托人:正阳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监理人:荣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