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2026-05-28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晋江市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金融广场*幢、*幢连接体***、***单元开标室*厅(晋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正为: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金融广场*幢、*幢连接体***、***单元开标室*厅(晋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将采购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中“*、评标方法和标准”的商务条款:“*.供应商实力”与“*.协助创建‘节约类或文明类’荣誉”删除;
*.将“商务项(**×**)满分为**.****分”更正为:“商务项(**×**)满分为*.****分”;
*.将采购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中“*、评标方法和标准”的技术项条款:“*.基本技术要求响应情况”如下更正:
① 分值从**分更正为**分。
② 将描述内容:“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的“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各项条款内容的响应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分;标注★(共*项)的参数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有出现负偏离或未响应的按投标无效处理;未标注符号的技术参数(按项号计算,共计**项),每负偏离*项扣*.*分,正偏离不加分。”
更正为: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的“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各项条款内容的响应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分;标注★(共*项)的参数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有出现负偏离或未响应的按投标无效处理;未标注符号的技术参数(按项号计算,共计**项),每负偏离*项扣*.*分,正偏离不加分。”
*.将“技术项(**×**)满分为**.****分”修正为:“技术项(**×**)满分为**.****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晋江市人民法院
地址:福建省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五四路***号环球广场*区**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鹏、游秀敏、郑欣、郑文华
电话:*************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