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龙安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安龙财购投{2026}2号)
2026-05-28
河南/安阳 质疑投诉
安阳市龙安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安龙财购投{2026}2号)
河南/安阳-2026-05-28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河南/安阳-2026-05-28 00:00:00
安阳市龙安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安龙财购投{****}*号)
发布机构: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发布日期:********** **:**
访问次数:***
| 一、项目编号:安龙财公开采购******* | ||||
| 二、项目名称:安阳市龙安区城市管理局龙安区环卫新能源车辆更新项目 | ||||
|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 ||||
| 四、相关当事人 | ||||
| 投诉人:天津亿达环卫设备有限公司 | ||||
|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朝霞街道状元城*号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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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基本情况 | ||||
| 投诉事项*:当前评分标准未依法量化和细化,缺乏明确判断标准,扩大了评标委员会自由裁量空间,易引发主观比较,难以确保评标公正统一。 投诉事项*:包*合同履行期限设定与专用车辆的实际生产情况严重脱节,未能契合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与实际需求。 投诉事项*:包*和包*招标文件里有关合格的供应商规定表述不合理,变相要求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条款,与资格条件、实质性条款相冲突。 | ||||
|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项、《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二、投诉事项*成立,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无 | ||||
| 安阳市龙安区财政局 | ||||
| ****年*月**日 | ||||



